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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规范全市森林公安机构设置

2008-10-24 17:08:3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10月13日,玉溪市编办下发文件,按照中编办和云南省文件通知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云南省关于规范州(市)县(市、区)森林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和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下发后,玉溪市森林公安局迅速贯彻落实,经多次与相关部门协商研究后,玉溪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明确了统一规范全市森林公安机构设置问题。一是重申“双重”管理体制。二是规范机构设置。市局机构规格为副县级,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市局直属的派出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区)森林公安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县(区)森林公安局内设机构统一设置为:办公室、法制室、刑事侦查队、治安队。三是核定市县(区)森林公安机构领导职数。市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机构6个,各设正、副职1名;治安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各设教导员1名,按正科级配备;市局直属派出所设所长、指导员、副所长各1名。县(区)森林公安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4个内设机构分别设正、副职领导各1名,其中治安队、刑事侦查队设指导员各1名。县区所属林区派出所分别设所长、指导员各1名。(后嘉福 彭永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