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2013-11-28 19:06:0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是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和资源状况评估。研究提出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

(三)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的猎捕、繁殖、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动物救护工作。

(四)监督管理陆生野生植物的采集、培植、经营利用,指导陆生野生植物救护工作。

(五)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和防控工作。

(六)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相关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七)指导州市林业和草原部门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