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管理处

2013-11-28 19:06: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森林资源管理处是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省森林资源管理、监测和考核评价,组织开展森林督查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州市林业和草原部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

(二)编制全省森林采伐限额,报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省林地管理工作。拟订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执行。

(四)指导州市林业和草原部门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负责全省森林资源监测、督查和考核评价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省林业和草原部门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相关工作。

(七)指导全省基层林业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省天然林、公益林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相关工作。

(九)指导和监督全省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全省林业和草原部门开展林业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十)指导州市林业和草原部门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