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湿地保护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4〕44号),云南省林业厅按照《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DB53/T626-2014)标准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经现地调查评价,专家评审,并征求省直相关部门和所在地州(市)、县级人民政府意见,拟将寻甸横河梁子、永善黑颈鹤栖息地、彝良雨龙山、双柏黄草坝、双柏九天、玉溪抚仙湖、石屏异龙湖、普洱五湖、大理洱海、宾川上沧海、古城九子海、永胜程海、宁蒗泸沽湖、德钦雨崩、德钦祖数通、维西华冉底16处湿地认定为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现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采用来信、来电和来访的方式,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云南省林业厅将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对来信来电来访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一、公示日期
2017年12月18-22日(5个工作日)。
二、云南省林业厅受理电话、信箱和来访地址
电话/传真:0871-65090187;
电子邮件:ynsd65090187@163.com;
邮政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信封请注明省级重要湿地公示);
编码:650224 。
三、公示内容见附件
附件:1.云南省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名录
2.云南省第三批省级重要湿地界线图
云南省林业厅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