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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进入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公示名单

2017-09-20 17:05:0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9月19日,国家林业局宣传办对外发布《2017年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公示》,拟批准云南省临沧市等19个城市为国家森林城市,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到2017年9月25日,临沧市将成为云南继昆明市、普洱市之后第三个获此殊荣的城市。

2013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临沧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全面启动。根据《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明确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5大类40项指标总体要求,临沧市组建了以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副书记、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领导班子,统筹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森林临沧的决定》《中共临沧市委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生态立市、绿色崛起的决定》《临沧市森林资源管理七项禁止规定》的政府令相继出台,建立了县、乡、村、农户联动开展"森林临沧"建设创建森林城市的工作机制。2015年6月,《临沧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评审后发布实施,按"一核、二网、三廊、八片、多点"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生态修复、廊道建设、城镇绿化、村镇绿化、生态文化、生态产业、支撑体系等工程建设。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进课堂"、森林城市建设知识百问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活动,组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语征集、有奖征文、有奖征集图片活动;组织开展以生态文明为重点的科普宣传,每年宣传次数达5次以上;开展市树评选,全市13.5万人参与市树评选,推荐市树树种15个;印发国家森林城市宣传册28万份,制作森林城市建设宣传标语1453条,发放国家森林城市建设问卷调查表开展问卷调查,全面提高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公众支持率和满意度,公众知晓率达91%。宣传工作的全面开展,使市域内2750棵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特别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的建设,使生态文化得到有效传承。

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让临沧的生态环境得到了修复保护,森林生态服务功能总价值达1300亿元,主城区负氧离子浓度超过2000个/立方厘米,年均气温18.6℃,成了中国少有的宜居宜游、避寒避暑的度假养生天堂,"中国十佳绿色城市""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低碳国土实验区""中国恒春之都"。特别是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不断加快生态产业发展,获得了"中国核桃之乡""中国澳洲坚果之乡""中国诃子之乡""中国特色竹乡""中国铁力木种子采集地""中国铁力木苗木培育及景观苗木培育基地""中国铁力木最大的种植基地"等众多称号,生态产业让各族群众在国家森林城市建设中得到了实惠。

据悉,此次进入国家森林城市拟批准名单的其他18个城市分别为:河北省承德市,吉林省通化市,安徽省铜陵市,福建省福州市和泉州市,江西省上饶市、景德镇市和赣州市,山东省日照市和莱芜市,湖南省张家界市,广东省佛山市和江门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四川省攀枝花市、巴中市和宜宾市,陕西省安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