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厅决定委托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云南省木材检查服务总站、云南省呈贡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云南省华坪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林业厅呈贡林政稽查大队、云南省林业厅楚雄林政稽查大队、云南省林业厅华坪林政稽查大队等9个执法单位实施林业行政执法,委托期限自2018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止。
云南省林业厅
2018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