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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2019-01-31 10:00:4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厅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公开

 

云南省涉林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已按有关规定取消6项、免征5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有关情况给予公开。

一、涉林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

1.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

2.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

3.绿化费

4.林地补偿费

5.森林植物检疫费

6.林权勘测费

7.林权证工本费

8.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9.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资源保护管理费

10.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1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二、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08]78号)文件精神,从20091月起,取消"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工本费""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工本费"2个收费项目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文件精神,从20112月起, 取消"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收费项目。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文件精神,从20138月起, 取消"绿化费""林地补偿费(林地补偿资金由征占用林地单位按规定支付给被征占用林地单位和个人,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2个收费项目。

4.201761日,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取消免征一批云南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716号)文件精神,从201761日起,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

三、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367号)文件精神,从20138月起,免征"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2.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停征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税〔2014101号)文件精神,从20151月起,对小微企业免征"森林植物检疫费""林权勘测费""林权证工本费"

3.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精神,从20174月起,停征"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