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办发〔2017〕5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9〕78号)有关要求,我局起草了《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第212号)规定,现将《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反馈我局。
附件: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特许经营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2月16日
(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邮政编码:650224;电话:0871-65011524、65011026(传真);电子邮件:586089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