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0-06-02 16:2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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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八、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十、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二、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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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8〕63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护的监督管理;二是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三是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四是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五是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六是负责监督管理各类保护地;七是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八是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国有工作;九是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十是指导云南省自然资源公安工作;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十二是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十三是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十四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能职责,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规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处、行政审批处、机关党委(人事处)及离退休人员办公室等15个内设机构。

所属事业单位28个,包括: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云南省林业双中心、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含院本部及营林分院、生态分院、昆明分院、大理分院4个分院)、云南森林自然中心、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云南省木材检查服务总站、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云南省呈贡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楚雄木材检查站、云南省华坪木材检查站、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云南林业和草原培训中心、云南省林业技能开发站、云南林业工程造林项目咨询服务站。

除上述事业单位外,使用事业编制单位1个: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

(三)重点工作概述

我部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实现林草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林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

1.抓国土绿化,切实提升绿色颜值。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修复,持续推进重要交通沿线可视面山造林绿化,加快推进昆明至丽江、昆明至西双版纳高速公路绿化美化工程。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发挥全民绿化的制度优势,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推进"互联网+义务植树"。推进乡村绿化美化。

2.推进林草资源保护,筑牢生态屏障。严守林草生态红线、资源消耗上线,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健全国家、省、县三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体系;严格限制重点区域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严格执行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稳步推进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3.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守好核心区域。坚持生态优先、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统一管理、全面保护、系统治理。加快推进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合理确定全省自然保护地类型和功能定位,优化整合。

4.引导产业升级,做优生态产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优化林草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高优质林草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5.推进生态扶贫,保障民生福祉。切实强化林草生态扶贫的政治责任、工作机制和组织管理,进一步完善生态护林员、公益林管护、生态效益补偿等政策,确保生态护林员队伍保持稳定,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提高履职能力。

6.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活力。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有序推进金融创新,完善林业贷款贴息政策,完善森林保险制度。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27个;部分供给单位3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4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2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6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9个。截止2019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18人,其中:行政编制253人,事业编制1,765人。在职实有1,772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618人,财政部分供养129人,非财政供养25人。

离退休人员1,388人,其中: 离休35人,退休1,353人。

车辆编制133辆,实有车辆87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412.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16.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15,312.55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0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3,583.66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017.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895.5万元,事业收入减少2076.79万元,上年结转减少11881.7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2,999.7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16.06万元,上年结转3,583.6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416.06万元(本级财力30,129.23万元,专项收入7,543.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27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77.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20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1,19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4777.2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筹措新增专项扶贫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09号)规定,2020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本年收入减少2895.5万元;二是项目支出进度加快,上年结余结转减少3583.66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412.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41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672.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991.7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减少1100万元,二是2020年继续按照10%的比例统一压缩省直各部门公用经费用于增加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支出9,743.7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48.7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级财力支出减少967.99万元;二是专项收入减少401.67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教育支出-职业教育-技校教育2,528.0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云南省林业技工学校基本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机构运行3,808.04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云南省林业科学院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6.6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376.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43.8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9.81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3.22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96.0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和草原局2个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8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障。

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357.5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省生态环境厅整体划转)基本支出及该单位实施的纳板河保护区管护监测及社区共管专项补助。

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81.91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世界遗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整体划转)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农业农村-事业运行72.26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省农业农村厅整体划转)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6,097.06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下属行政、参公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机关服务271.20万元,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2,816.76万元,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2,658.0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推广站基本支出、林业科技推广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管理1,670.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保护、监测、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补助;省级森林督查。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自然保护区等管理695.00万元,主要用于自然保护区监测、保护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530.00万元,主要用于保护地建设与监测补助;动植物保护、宣传、监测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湿地保护150.0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湿地办基本支出和全省湿地监测、保护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635.95万元,主要用于属自然资源公安局四项经费(服装、枪弹、专网等)和警察加班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25.00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信息管理180.0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宣传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250.00万元,主要用于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实施的饲草监督执法专项资金(检查、考核、宣传、培训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草原管理20.00万元,主要用于草原监测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业业务管理100.00万元,主要用于局属草原监督管理站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455.2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科技创新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901.4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基本工资7,95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9.67万元,项目支出316.53万元)。

津贴补贴2,57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83.47万元,项目支出289.65万元)。

奖金1,38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0.65万元)。

伙食补助费44.44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4.44万元)。

绩效工资7,96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05.58万元,项目支出163.3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5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3.80万元,项目支出9.2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2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1万元,项目支出3.8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3.22万元,项目支出5.6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65.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27万元)。

住房公积金1,90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1.43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2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7.40万元)。

办公费21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7万元,项目支出21.81万元)。

印刷费33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8万元,项目支出311.12万元)。

咨询费327.6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27.62万元)。

手续费0.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

水费5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电费7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80万元,项目支出10.64万元)。

邮电费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5万元,项目支出6.57万元)。

取暖费4.5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4.56万元)。

物业管理费328.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31万元,项目支出209.50万元)。

差旅费2,54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36万元,项目支出2,158.88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3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25.00万元)。

维修(护)费10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70万元,项目支出83.46万元)。

租赁费345.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万元,项目支出337.76万元)。

会议费333.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万元,项目支出303.86万元)。

培训费435.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18万元,项目支出383.08万元)。

公务接待费1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万元,项目支出1.00万元)。

专用材料费670.95万元(其中:项目支出670.95万元)。

被装购置费79.5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9.50万元)。

劳务费75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5.00万元,项目支出527.92万元)。

委托业务费2,43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16万元,项目支出2,353.97万元)。

工会经费34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7万元,项目支出65.70万元)。

福利费30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3.07万元,项目支出21.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54万元,项目支出18.68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52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4.36万元,项目支出152.96万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216.4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216.4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1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03万元,项目支出95.36万元)。

退休费306.58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06.58万元)。

奖励金53.7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3.7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5.6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142.0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42.06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13.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3.0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林业专项资金:金额5,000.00万元,主要用于16个州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842.00万元,主要用于16个州市森林火灾保险。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节能环保支出-退耕还林还草-其他退耕还林还草支出20,669.03万元,主要用于16个州市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0,336.42万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管护和补偿。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3,13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森林防火补助。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547.0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安排的项目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08个,采购预算总额2,114.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50.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34.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3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86.92万元,较上年减少23.59万元,下降4.62%,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32.9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3%。2020年2个团组、6人次出访任务。减少变化原因: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每年压减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执行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申报数。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2.50万元,较上年减少10.95万元,下降7.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29次,共计接待1661人次。

减少变化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开支标准,压缩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2万元,下降3.6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1.44万元,较上年减少11.62万元,下降3.6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7辆。

减少变化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建立林业和草原局项目预算制度保障,根据《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林办发〔2019〕41号),明确规定绩效评价分工及职责、绩效评价程序、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及相关责任,对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全过程进行规范。要求各项目负责单位制定科学、规范的项目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追踪、事后有考核和应用。

(二)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9年省级部门整体预算和项目预算绩效自评的通知》(云财绩〔2020〕2号)要求,2020年4月,省林草局委托云南云达会计师事务所对2019年4个省本级项目和7个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及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整体支出情况开展了自评工作,自评报告在财政同一平台进行了上报。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绩效自评报告与2019年度部门决算数据一同在省财政厅和省林草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预算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20〕9号)文件要求,我部门6个项目(含我部门2020年省级财政5个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列入绩效指标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清单,具体是:

1.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补助。一是按时按质按量完成2020年度新增8.6万亩省级陡坡治理工程任务。及时足额兑付2016年第三批补助资金8000万元、2018年第二批补助资金8000万元兑付至实施陡坡地治理的农户。二是做好工程实施和管理各项工作,确保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顺利推进、全面完成。

2.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项目补助资金。以县为监测单位,完成129个县的森林资源监测,产出森林资源监测成果数据。为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提供数据支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统计局、云南省环境保护局、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云发改资环〔2017〕1265号),云南省绿色发展指标体系中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体系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中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将通过年度出数获取。

3.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按照"管好公益林,用好补偿金"的总体要求,通过对省级公益林严格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真正使省级公益林形成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对5102.09万亩省级公益林实施合理补偿,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达补偿对象手中,不断增强林农爱林护林积极性,形成全民护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保证省级公益林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满足保障国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

4.云南省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绩效目标: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将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应急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森林火灾防控预期成效具体为: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内;到2020年6月15日防火期结束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支出资金全部形成支出;林农对森林防火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

5.全省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为受灾农户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保障,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以各州市保险赔付情况为考核指标。根据2019年各州市实际缴纳保费金额,按照60%、40%的权重安排补助资金。

6.云南省森林火灾保险补助资金。一是实现全省重点公益林70%参保,商品林按林农自愿的原则,做到应保尽保,通过不断督促各州市林业部门认真督促承保公司履行商品林农保费收缴主体职责,切实将国家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力争综合参保率达60%以上;二是保险期内发生的所有森林火灾保险案件全部得到及时、足额赔付,有效化解森林火灾风险;三是所有受灾森林得到及时恢复,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四是通过督促承保公司认真履行防灾防损义务等方式,不断加强森林防火力量,确保全省森林防火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5‰以内,有效降低森林火灾对森林资源的危害,有效保护生态环境,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2.林业支出科目

(1)林业行政运行:反映省林业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林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省林业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林业机关服务:反映为省林业厅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林业事业机构:反映用于林业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森林培育: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生物质能源建设以及义务植树、生物措施治理水地流失等支出。

(6)林业技术推广:反映良种繁育、新技术引进、区域化实验、示范和推广等支出。

(7)森林资源管理:反映森林经营、利用、森林资源资产、林地保护及权属调处等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出。

(8)森林资源监测:反映森林资源清查、核查、监测,资源状况评价等的支出。

(9)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反映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安排用于公益林营造、抚育、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0)林业自然保护区:反映林业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本地调查、管护、试点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11)动植物保护:反映动植物资源及其生存环境调查、监测,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野外放归、巡护,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繁育、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支出。

(12)湿地保护:反映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3)林业贷款贴息:反映林业贷款的财政贴息支出

(14)林业防灾减灾:反映为预防和扑救、救治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灾害、自然水旱灾害等发生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反映用于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5."三公"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支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元宝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00.82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03万元,下降0.08%,具体是:办公经费40.42万元,印刷费6万元、水费7.19万元、电费5.26万元、邮电费3.22万元、物业管理费2.54万元、差旅费25.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7.98万元、维护(修)费3.95万元、租赁费7.45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12.75万元、劳务费129万元、工会经费33.36万元、福利费33.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2.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92万元。

与2019年预算对比下降主要原因是:根据相关文件通知,我部门编制和支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压缩一般性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相关附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预算公开说明.pdf

2020年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公开.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