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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的通知

2020-09-09 10:18:0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建设是全省林草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提升村容村貌,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提升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绿化美化的良好氛围,经研究,省林草局决定面向全省社会征集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要求

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是指乡村自然生态风貌保存完好,乡土田园特色突出,森林氛围浓郁,森林功能效益显著,涉林产业发展良好,人居环境整洁,保护管理有效,乡村绿化美化达到评价标准,经省林草局组织审核认定后授予森林乡村的建制行政村。应征标识作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应征标识作品应当突出“森林乡村”主题,体现云南各族人民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一保护修复的科学理念,充分展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画卷。

(二)应征标识作品要以徽章形式开展设计,要求构思巧妙、构图新颖、富有艺术感染力。标识应当包含中文“云南森林乡村”及英文“Yunnan Forest Village”,并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的传播和再创作,便于在相关印刷品、宣传品和纪念品上展示,标识尺寸在30mm—50mm之间,形状不限。

(三)应征标识作品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JPG格式标识设计方案,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设计说明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说明、标准色(主色标、辅助色标)和原尺寸坐标图,另附设计方案的PSD格式或矢量图(AI或CDR格式)电子文件。

(四)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拥有完全的知识产权,不得抄袭、剽窃,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投稿者应当签署《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应征承诺书》(见附件)。应征作品的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归省林草局所有,被采用作品作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省林草局对采用作品颁发作品采用证书,未被采用作品可自行处理。

二、征集时间与投稿方式

(一)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

(二)投稿方式: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形式投稿。邮件中应包含:标识成果(含源文件)、本人签名的《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应征承诺书》扫描件、个人或团队简介(200字以内)以及创意说明(500字以内),邮件主题统一名命名为“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工作单位+姓名+联系电话”。

(三)投稿邮箱:78121623@qq.com。

三、有关要求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积极扩大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森林乡村建设的良好氛围。要主动联系相关院校和设计机构,广泛发动设计工作者和相关专业人员参与标识设计。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站、电台及新媒体,发布标识征集通知,加大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和乡村绿化美化工作宣传力度。

附件: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应征承诺书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易老师 0871 -65011265

附件:

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应征承诺书

本人已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的通知》要求,承诺如下:

1.本人承诺除主办方外,不对外披露应征作品及其创意。

2.本人承诺应征作品为原创,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3.本人承诺应征作品一切知识产权归征集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使用、授权、开发、许可或保护等活动。

4.本人承诺应征作品没有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承诺书自本人签名之日起生效。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相关文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征集云南省省级森林乡村标识的通知docx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