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草原生态修复项目和退牧还草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草原生态修复和退牧还草政策及有关规定,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拟了《云南省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云南省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根据《云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12号)有关规定,现将《云南省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云南省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将意见、建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于2020年10月27日前反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方式: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原管理处 联系电话:0871-65010443 电子邮箱:28069348@qq.com)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0月12日
相关附件:
《云南省草原生态修复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云南省退牧还草工程项目验收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