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按照省人民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林草监管工作实际,经认真研究,省林草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丹 65011368)
附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意见》(云政发规﹝2016﹞38号),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根据监管工作要求和年初计划安排,特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林草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为切实做好本次抽查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云南省森林条例》《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林业草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二、检查主体
本次检查组织主体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三、检查对象
2019年度省林草局准予行政许可的单位、企业、组织和个人。
四、检查内容
被检查单位、企业、组织和个人在开展涉林涉草活动中,是否存在违反林业草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行为。
五、检查时间
2020年11月26日— 12月20日。
六、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七、检查程序
(一)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专家(2020年11月25日前完成)
1.检查对象抽取:由政策法规处通过云南林业和草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对2019年所有行政许可对象按照1%的比例抽取。
2.执法人员及专家抽取:由政策法规处通过云南林业和草原“双随机一公开”系统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及专家,并按照2:1:1的比例与检查对象随机匹配。
(二)开展检查(2020年12月20日前完成)
政策法规处根据抽取结果,统一向执法人员、专家及检查对象所在地林草局下发关于开展检查的通知。每2名执法人员与1名专家组成检查组,自行安排检查时间,对1户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三)检查结果反馈(2020年12月25日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填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检查记录表》,于2020年12月25日前反馈至政策法规处。政策法规处统一将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八、工作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已纳入省人民政府年终综合考评,请各相关处室(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保证抽查工作顺利完成。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请及时与政策法规处沟通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