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244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09 11:5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字〔2020〕28号

农工民主党云南省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云南打造万亩高原湿生植物产业基地的提案》(第0244号),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湿地保护工作情况

近年来,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省林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等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采取系统治理措施,整体推进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省湿地受保护面积达488万亩,保护率从2015年的36%提高到52.96%,提前完成国家局下达的湿地保护率达50%和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的“十三五”目标任务。

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促进自然恢复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全省上下“十三五”以来修复和恢复退化湿地超20万亩,各地重点湿地生态质量和功能得到提升,越冬水禽栖息环境和觅食环境明显改善,以黑颈鹤、黑鹳为主的珍稀水禽在云南越冬范围不断扩大、种群数量不断增加。但随着湿地保护恢复工程的深入实施,一些湿地恢复短板,比如在湿地恢复过程中因乡土湿生植物种源缺乏,导致湿地生态系统恢复过程中生物结构不合理;引种过程不严格把关导致外来入侵物种爆发等问题也逐渐暴露。目前,全省针对高原湿生植物,尤其是乡土植物的种源规模化培育仍处于空白,乡土植物种类和种源数量远远满足不了当前湿地恢复所需。为此,贵党提出的关于打造万亩高原湿生植物产业基地的相关建议,对丰富完善我省乡土湿生植物培育体系,助力高原湿地恢复,巩固我省“两王国一花园”生态地位具有重要意义。

二、答复意见

(一)政策支持。省林草局将认真履行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责,在职责范围内,结合全省湿地保护、恢复和管理需求,对打造万亩高原品牌湿生植物种苗繁育基地予以相关政策支持。根据《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促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林改产发〔2019〕3号)精神要求,促进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协调发展,做好产业发展成果推广运用,稳步推动高原湿生植物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向国家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支持积极开展湿生植物良种审定认定申报,助力湿生植物产业种苗产业的发展。

(二)资金支持。目前国家和省级暂无湿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关于万亩高原品牌湿生植物产业种苗繁育基地资金,原则上由建设单位自筹,省林草局将结合湿地保护和恢复、林草产业发展等有关项目政策和资金管理要求,依托项目建设,积极对湿生植物培育相关资金需求予以配合支持。

(三)科技支撑。积极协调争取在滇高校和科研院所支持,调动研究力量,并充分利用“云南省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专家力量,切实发挥专家委员会技术咨询作用,针对高原湿生植物培育,特别是我省湿地乡土水生、中生植物的繁育,加强科学研究,强化科技支撑。

衷心感谢你们对湿地保护事业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湿地保护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0日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