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317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09 14:3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0〕289号

李兴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禁野后野生动物养殖及相关行业停产转型政策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云南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决定》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稳妥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工作。

省林草部门牵头,会同扶贫部门先后开展了3轮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现状清查登记,逐个核实养殖场所固定投资、养殖动物种类、存栏量、从业人员等信息。同时启用依托林草大数据中心开发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系统,将基础信息数据化。截至2020年5月22日,全省有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2131个,固定资产12.4亿元,直接从业人员8030人,养殖动物种类61种,存栏约341万只(头),价值约5.9亿元。其中,涉及建档立卡贫困户4004户,贫困人口1.5万人。

省林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药监等4部门联合研判在养动物的分类管理。对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结合云南省实际,将梅花鹿、鸵鸟、雉鸡、蛙和龟等16种动物按规定纳入畜禽或水生动物管理,涉及养殖机构695家,总存栏量271.64万只,可继续养殖利用;分析省中医药、观赏、旅游等行业需求,将红腹锦鸡、百花锦蛇、乌梢蛇等11种动物保留用于药用等非食用用途管理,可继续养殖利用;确定了34个需退出养殖的动物种类,涉及养殖机构1625个,存栏量约70万头只。

省林草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扶贫等部门,通过多轮集中座谈、入户调研和电话抽样等方式,在调查和掌握了养殖户退出补偿和转型转产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以食用为目的的在养陆生野生动物转产退出方案。主动牵头联系湖南、贵州、广西等6省林草部门建立会商机制,约定《中西南片区六省市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转产(退出)补偿建议指导价》,防止省际补偿差异过大引发社会矛盾。6月18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55号)。6月29日,省林草局、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扶贫办联合印发《禁止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退出补偿指导标准》(云林联发〔2020〕15号)。

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的《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省林草局在组织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云南省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指导各地按照保护优先,科学分类,严防危害自然生态的总要求,分别采取放归自然、综合利用、收容调配、无害化处置等方式,分类处置在养禁食野生动物。

省农业农村部门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工作、规范官方兽医检疫出证行为,切实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省林草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食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的通知》,有序放开相关许可审批,强化科研、药用、展示等非食用野生动物管理。对非食用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单位进行清理整顿,换发行政许可文书。经审核批准的繁育单位全部纳入“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可追溯。

省公安、市场监管、林草和农业农村等部门持续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打击行动。截至7月中旬,累计检查交易场所95256个次,经营户320863户次,涉及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销售交易的网站、平台1575个,监测广告34万条次,对未取得林草等相关部门行政许可的245户市场主体进行了注销或变更;排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5698个,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63556份;检查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户804家,未发现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等行为。公安机关共立案侦办野生动物案件6665起,收缴野生动物活体30909头(只)、野生动物制品7886件,收缴猎具8226件。

各职能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分别编辑印制《野生动物管控摘引》《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法制服务指南》《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市场违法行为认定处理和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材料,开展送法上门,做好释法解读和法律咨询服务。市场监管、林草、公安部门开通野生动物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和“12315”违规交易投诉电话、网络平台,林草部门还专门制定了《云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暨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发动群众监督,确保监管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卫生健康普法宣传390万余人次,张贴发放宣传材料86万余份,在移动、联通、电信三大通信平台先后发送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标语138条,实现云南手机用户全覆盖。省林草局制作了《保护野生动物 守护美丽家园》公益宣传片,在云南卫视推送1622次,播放811小时,受众突破6000万人次,网络点击突破200万次。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18日

(联系人及电话: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杨华 65015050)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