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75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09 16:55: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字〔2020〕9号

郭凤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乡土苗木培育,促进美丽云南建设的建议》(第0475号)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特殊的地理位置,复杂的地貌结构和水系,多样的气候类型,孕育了从热带、亚热带、温带、寒温带到寒带等各个气候带极为丰富的林木种质资源,全省有高等植物19365种、种子植物17000余种、木本植物5300余种,分别占全国总数的55%、52%和59%。这些林木种质资源是遗传多样性的载体,是林木育种中必不可少的繁殖材料,其有效开发利用将为我省林草种苗事业奠定良好的遗传资源基础和多样性发展空间。

我省特色乡土树种资源丰富,也极为重视这些种质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繁育推广。“十二五”以来,我省共计建立云南松、华山松、思茅松、杉木、高山松、云杉、冷杉、西南桦、红椿、柚木等50余个乡土树种采种基地45处,云南松、华山松等优良林分母树林41处,年可生产供应种子近3万公斤;建立异地保存库27处,收集保存木兰科及珍稀濒危树种10000多种;建立华山松、思茅松、秃杉、墨西哥柏、西南桦等树种种子园22处。全省共建有国家林木种质资源库4个,保存腾冲红花油茶、柚木、石斛及部分珍贵树种资源417份;省级林木种质资源库12处,保存种质资源18700份。在弥渡、景洪、屏边、沾益、马关、楚雄、景谷、永德等地建立云南松、思茅松、秃杉、核桃板栗、杉木、华山松、澳洲坚果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8处6900亩,建立省级重点林木良种基地20处1.9万亩。

近年来,我省加快了杂交育种和组织培养快繁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了木兰科、杜鹃花科等木本观赏植物及核桃、板栗、银杏、油茶、果梅等乡土经济林树种的杂交育种,筛选出一批优良品种。围绕林木抗逆性,速生性育种和快速繁殖优良品种的需要,开展了西南桦、桉类、油茶、竹子等造林树种的组织培养研究。利用国家和省级种质资源资源库与林木良种基地,培育(保存)了云南松、思茅松、华山松、秃杉、杉木、核桃、板栗、腾冲红花油茶、石斛、柚木、望天树、印度紫檀、金丝楠木、降香黄檀、黑黄檀、千果榄仁等10余个云南乡土树种和珍贵树种良种。省内一些科研单位及有实力的企业也积极参与乡土树种的研发利用。如云南园林绿化公司、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汇元生物开发有限公司、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企业及科研单位已研发了木兰、茶花、冬樱花、香樟、珙桐等几十种乡土树种,并形成商品投放市场。昆明植物研究所、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科研单位先后开展了50余个乡土树种科技攻关项目,获得了一批科技成果,为乡土树种保护和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目前,全省已审(认)定林木良种734个,注册登记植物新品种549个。全省年均采收种子360万多公斤,生产穗条2亿余条,培育苗木8亿多株,省级调剂种子3万多公斤,应急储备种子超过1万公斤,有效保障了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等重大生态工程以及乡村绿化美化、最美丽省份建设对良种和绿化苗木的需求。

在特色乡土树种苗木基地建设方面,我省提出了“以国有保障性苗圃供苗为主力,社会化育苗为补充”的特色乡土树种协调发展格局,以便尽快构建全省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供给保障体系。2019年以来,省林草局积极整合中央财政林木良种补助、贫困林场补助资金2755万元,在全省扶持建设了10余个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定向培育服务乡村振兴和美丽云南建设特色乡土树种苗木3000万株以上,迈出了特色乡土树种苗木基地化发展的坚实步伐。此外,省林草局还利用林业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绿化苗木培育企业27家,投入财政贴息资金961万元,撬动社会资金3.97亿元投入绿化苗木培育,主要树种有云南山茶花、香樟、滇朴等特色乡土树种。

尽管我省林草种苗产业特别是乡土苗木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绿化树种苗木生产供应的区域性和品种结构矛盾仍然突出。二是苗木生产单位技术水平不高,高品质苗木生产能力不足。三是绿化苗木市场供求信息服务不完善,技术交流渠道不畅。四时绿化苗木产业相关行业标准有待完善。

您在提案中提出,要推进我省乡土苗木产业,必须加强乡土物种的基础研究,补齐技术短板;做好顶层设计,科学合理布局;鼓励并扶持建设一批乡土树种种苗繁育基地;加强宣传力度,推广使用乡土苗木,逐步提高我省乡土苗木市场占有率。这些建议都提得很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和我省种苗产业发展实际,下一步,我们将联合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积极推进全省乡土苗木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一、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的双重作用

乡土绿化苗木产业是一项新兴的生态产业,对促进森林城市、美丽公路和美丽乡村建设有极大的支撑作用。我省将要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培育特色乡土树种的独特优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国有林场开展省级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示范基地建设,构建全省特色乡土树种苗木供应保障体系。

二、推广先进技术,提升林木种苗质量和管理水平

按照现代苗木产业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和总结全省苗木生产经营管理的好经验、好模式,在保持我省苗木特色优势的同时,借鉴推广其他地区苗木产业发展的新技术、新做法、新经验。加强科学技术、经营管理机制、组织形式、投入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不断研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技术水平,为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和绿化观赏苗木产业发展提供质优价廉、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适销对路的优质苗木。

三、切实提高林木良种使用率

一是进一步加强林木种质资源基础和应用研究。积极争取在有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重点项目、林业科技推广项目中,增加林木种质资源创新、利用研究项目和良种推广应用内容,对特色乡土树种的选、引、育、繁、示范、推广等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加快培育多世代林木良种,不断推出新品系新技术。二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科研单位开展乡土树种种苗技术和栽培管理技术研究,并加大示范推广力度。三是抓紧认定一批特色乡土树种良种,用于支持开展保障性苗圃建设。四是加强专业技术培训,进一步提升特色乡土树种苗木培育技术水平。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建立健全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社团组织,加大观赏苗木产业从业人员实用技术培训,提高观赏苗木产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加强苗木经纪人培养,开展网上苗木市场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积极为企业、林农搭建苗木信息资源交流平台,宣传企业文化、展示企业产品,建立网上店铺和网上交易电子商务平台,努力打造我省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特色观赏苗木产业。依法优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病虫害检疫证办证程序,进一步优化管理服务。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服务、企业带动,“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农户”等多种发展模式。

五、加强苗木产业监督管理

加强苗木省级龙头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完善产业监管措施,强化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管理,完善生产经营者登记备案工作,认真贯彻实施苗木质量、育苗技术规程等行业标准,加大种苗执法力度,查处无证生产经营、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严格检疫检验及苗木调运,规范苗木市场经营秩序,保护苗木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苗木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生态建设和林草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