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4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10 16:57: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0〕号

陈穗云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关于在昭通等地推进生态草牧业协调发展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经商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昭通草原工作基本情况

草原被称为“地球的皮肤”,是以草本植物为主的生物群落及其周围环境组成的生态系统类型,是我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是干旱半干旱和高寒高海拔地区的主要植被,与森林(地球之“肺”)、湿地(地球之“肾”)共同构成了生态安全的主要载体。云南是草原资源大省,是南方草原的典型代表省份,滇西北迪庆州、丽江市的高寒草甸,滇东北昭通市、曲靖市的山地草甸以及滇中楚雄州、玉溪市等地的干热河谷两岸的热性灌草丛,都是我省草原的典型代表,在我省生态脆弱区始终发挥着固碳释氧、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改良土壤、减少污染、保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草原与森林、湿地等其他生态系统一同构筑起了坚实的“绿色屏障”。

2006年以来,昭通市通过认真实施岩溶地区草地治理及退牧还草工程等草原保护建设工程,采取人工种草、改良草地、围栏封育、棚圈建设、青贮窖建设等措施,带动项目区农户15.2687万户、60.6233万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356户43495人)种草养畜,草地的植被盖度大幅提高,优良牧草产量增加,草地品质不断改善,极大缓解了项目区草畜不平衡的矛盾。昭通市草原保护建设与合理利用有机结合,有效防止草地滥垦、过牧等破坏草地行为,使岩溶地区石漠化草地得到有效治理,草地植被得到恢复,水土保持和防风固沙能力得到提高,为金沙江和长江的安全发挥了较好的生态防护屏障作用,生态效益明显。

二、省林草局支持昭通草原工作情况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增强昭通草原发展后劲。昭通市是我省草原资源较为富集的区域之一,2018年底草原管理职能正式转入林业和草原管理部门,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昭通市草原管理工作,仅2019年就争取中央资金2826万元投入到该市,其中退耕还草任务0.4万亩,由昭阳区、鲁甸县组织实施,第一笔到位资金240万元,第二笔资金待2021年验收后下达160万元;草原生态修复任务4.5万亩,由巧家县、永善县组织实施,下达资金2175万元;草原生态治理任务16万亩,由市林草局安排实施,下达资金82万元;草原监测统计经费329万元。2020年已到位中央草原生态修复资金1935.64万元(其中,非贫困地区安排163万元,由市林草局组织实施13.7万亩治理任务和草原保护建设工作;贫困地区安排1772.64万元,由鲁甸县、盐津县、永善县分别根据统筹整合需要使用相关经费)。这些国家项目不仅缓解了当地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资金匮乏的困境,还为广大农牧民提供了就近参与工程建设获取劳动报酬的机会,对提高草原质量、恢复生产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积极加强工作指导,提升草原管护能力。针对农牧民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对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等了解掌握有限、参与草原保护建设积极性不高的实际,2019年省林草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草原保护法律法规和草原合理利用惠民政策等,让“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理念深深植根草原村村户户,打开了草原生态修复工作局面;针对基层草原工作者从原林业管理部门调剂而来、草原管理与治理业务能力亟待提高的实际,省林草局2019年组织昭通市及所辖各县(市、区)草原管理工作者开展了草原监测统计培训,确保了试点项目取得实效。2019年和2020年,在草原生态修复项目生产建设的关键时期,省林草局两次派出专门的调研工作组深入昭通市各县(市、区),指导帮助各项目实施单位,有效推动昭通市草原工作。

三、建议回复

(一)目前,云南草原保护建设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央,地方无资金投入,加之机构改革以来全国草原管理机构及机制正在建立完善过程中,涉及生态、植物、动物、植保、土壤、气候、草学等多学科、多领域的草地退化程度评估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的相关专业技术标准、指数等内容还有待国家草原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部署。云南草原管理职能划转省林草局后,我局已经就相关问题向国家林草局做过多次汇报请求,积极争取国家局支持,以待尽早参与国家草原退化评估、退化草原生态修复评价等工作。

(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草原生态保护和涉草经济发展,根据我省生态保护红线和地方经济发展现状等实际,我们在积极开展草原保护与建设的同时,也在努力挖掘探索草原生产功能,一是坚决支持服从全省三线一单划定、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凡是划入保护范围的草原,切实按照相关保护规定严格管理;二是积极践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努力推动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建设,尝试充分利用资源景观发展地方旅游经济;三是继续深入实施草原禁牧休牧,农牧民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政策。其中,昭通市11个县(市、区)69.12万人享受到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涉及草原面积1519.35万亩,其中禁牧保护草原面积195.96万亩,草畜平衡草原面积1323.45万亩,下达资金4778.18万元,政策性户均增收69.13元。

(三)根据国家退牧还草政策规定,退牧还草工程目前仅限于在牧区半牧区实施,我省被纳入国家退牧还草建设项目的区域仅有迪庆州。对此,我省切实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在迪庆州实施了严格的禁牧、休牧和划区轮牧,并利用国家其他草原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加强人工干预,促进迪庆州等生态脆弱区天然草原恢复。此外,我局就加大岩溶地区退化草原治理,已经向国家建议将石漠化岩溶地区纳入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

(四)草地畜牧业是我省贫困地区重要的基础性产业,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草地畜牧业发展,把肉牛、肉羊等畜牧产业确定为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的发展重点。昭通市草地畜牧业发展与全省同步快速推进,依托南方草地畜牧业推进项目实施,大关县琦鑫合作社、鲁甸斌哥半细毛羊养殖专业合作社等一批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开展了一些积极探索,高产优质人工草地得到较好利用,草地载畜量明显提高,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还将一如既往支持昭通市草地畜牧业发展。

下一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将从以下方面加大对昭通市等地推进生态草牧业协调发展的支持。一是按照国家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昭通市牧业发展规划,组织做好退耕还草项目申报工作。同时,对昭通市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有效保护和管理昭通市草原资源。二是在做好现有草原生态项目建设指导的基础上,尊重昭通市政府意愿,以草原资源为依托,依据国家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创建要求,积极申报实施草原自然公园试点创建,做好项目储备。三是进一步加大对昭通市草原工作指导,帮助昭通市加快适应林草融合发展的进程。

衷心感谢你对昭通及全省草原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支持草原保护与发展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草原管理处 徐琨 0871-65012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