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草局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10号提案的答复

2020-10-10 17:0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0〕302号

杨丽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野生动物肇事理赔标准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云南省自2014年开始实现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全覆盖。投保工作由16个州、市林草局分别制定保险方案,确定补偿对象及补偿标准,采用询价、招标等方式公开投保。各州、市分别投保后,依据地方野生动物肇事动物种类、损害对象等特点制定保险方案,保险合同约定的补偿对象和补偿标准更贴合地方的经济实情,重点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例如:西双版纳州根据地方经济作物受损特点,特别约定了橡胶、香蕉等作物受损的补偿标准。群众通过保险公司获得补偿,既保护了合法权益,又减少了群众与政府的直接冲突和矛盾,改善了干群关系,促进了和谐稳定。

随着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覆盖面扩大和补偿标准的逐年

提高,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从2011年全省100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5000万元。全省实施公众责任保险以来,省级财政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资金按因素法分配下达各地,即按各州、市上年度投入保费和实际赔付(损失额)占全省总额的比例分配。2014—2019年,全省合计投入保费3.52亿元,核定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案件13万余件,兑付保险金2.97亿元。其中,临沧市投保经费和赔付额一直保持在350万元左右。此外,我们已多次向国家林草局、财政、发改委等部门提交予以加大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经费补助的申请,并建议将补偿经费纳入生态转移支付范围。

经过多年努力,云南省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据2018年的调查评估显示,71%的群众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表示满意,82%的受访者表示伤害野生动物的情况减少或消失,46%的人认为保险实施后,人们对待野生动物的方式发生了变化。近年来,补偿标准有一定提升,但和实际损失仍有一定差距,受财政投入限制,如果单纯提高赔付标准而不提高保费补贴标准,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亏损将进一步加大。因此,依据《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为保障大多数群众享有因保护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取得政府补偿的权利”,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各地林草部门科学制定保险方案,适当调整补偿标准,同时加快实施人象冲突缓解工程、自然保护区优化调整等工作,从稳定野生动物肇事补偿保障和减少野生动物肇事损失两方面着手,有效解决野生动物给人民群众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维护群众利益,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希望继续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野生动植物保护处杨华 65015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