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为便于全省各级各部门更好的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工作要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省人民政府相继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4〕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6〕9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7〕6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1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体系,为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为持续抓好相关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0年《工作要点》。
二、总体要求
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以数据为基础,以应用为导向,坚持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共建共享、协同共治,全面推进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云南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从加快推进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加强数据归集共享、强化信用信息应用、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完善保障措施5个方面确定了工作任务。从平台建设、网站建设、系统对接、数据归集、数据共享、联合奖惩、信用监管、“信易+”应用、政务诚信、个人诚信、城市信用、特色领域信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其他领域、信用立法、信用机构、宣传培训、责任落实等18个方面细化了具体措施,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强化责任,完善保障措施,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推进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加快推进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
针对目前我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网站建设进度整体缓慢、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工作要点》按照“八个一体”(政务外网环境、共享交换平台、信用数据中心、信用信息目录、信用主体编码、信用数据标准、汇集系统软件、门户服务体系一体),加快建设省、州(市)社会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衔接,实现省级部门信用数据横向联通。
(二)加强数据归集共享
针对目前我省公共信用数据归集边界不够清晰、标准规范执行不够、共享渠道不畅等问题。《工作要点》一是编制发布《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完善三类主体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公共信用信息要及时全量归集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办法,推进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
(三)强化信用应用
针对目前我省信用信息应用较少、信用应用场景不够、联合奖惩推动推动不够等实际,一是完善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 “逢报必查” “应查必查”“失信必惩”;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充分发挥公共信用、行业信用、第三方信用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要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自主上报等级制;三是研究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应用,鼓励各地创新“信易+”应用场景,丰富激励措施,让守信主体办事便利、享受信用红利,实实在在地增强守信获得感。
(四)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公务员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表率作用,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二是各地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要求,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工作。三是服务云南打造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积分在旅游、物流、电力市场化交易、花卉拍卖、高原特色农产品等领域的应用。四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农户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办法,依托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平台和云南省信用引领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五是继续推进科研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家政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是研究出台《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适时启动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加快培育和规范云南省信用市场。三是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依托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互联网等媒介,运用公益广告、道德讲堂、“6.14”活动、“3.15”活动等渠道,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推进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四是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创新。
相关文档 :《云南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