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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九抓”促林草资源管理见成效

2020-09-04 17:34:46   来源: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年来,昌宁县严格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抓实责任考核、队伍建设、动态监测、审核审批、日常管护、专项整治、图斑核查、问题整改等林草资源管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抓责任制,严格考核。按照相关要求,严格执行责任状,对2018-2020年昌宁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责任目标任务进行考核,做到责任层层落实,目标明确、任务细化、措施有力。

抓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针对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在现有执法队伍基础上,整合4个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17人,统一归属县林政稽查办管理。各乡镇林业站、林场配备3名以上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全系统持证执法人数达151人。

抓日常巡查,强化管护。严格落实辖区属地管理原则,强化847名护林员管理工作,建立护林员日常巡查和年度考核机制,实行站长、场长负总责,干部职工挂村包片责任制,指导、监督、管理片区护林员开展森林保护工作,实行“护林员+公益林+天保林+商品林”一图管林的网格化管护和责任区划,将每一片森林资源管护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

抓林地审批,严格管理。从材料审核方面做好来访解答工作,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今年1至8月,全县共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18件,面积580.9965亩。其中永久6件,面积418.9905亩;临时5件,面积53.3430亩;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设施建设占用林地7件,面积108.6630亩。

抓采伐源头把关,严格执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在“十二五”末就将采伐指标直接下达到乡镇、林场,不截留、不窜用。对不符合采伐条件的林木一律不予审批,杜绝因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重特大破坏森林资源情况发生。今年1至8月,共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417份,林木采伐蓄积量6271.27立方米,出材量3230.92立方米。

抓重点项目,依法管理。成立重大建设项目森林资源专项督查组,负责林地、林木监督管理,做到专人驻场监管,确保责任落实,严防破坏森林资源重大问题发生。

抓技术提升,强化动态监测。按照强化技术培训、责任双包、“内(业)外(业)”结合的原则,每年对森林、湿地、草原资源进行监测,准确掌握全县林草资源动态。全县共有天然草原面积222.92万亩,划定基本草原面积176.11万亩,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87%。

抓重大案件,民主决策。成立重大案件民主集中决策委员会,对重大案件进行集中会商民主决策,对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依法移交森林公安处理、对数量较大尚不符合立案条件实行集中会商民主表决,切实依法查处,有效预防因主观过失造成刑责处置不当情况发生。

抓打击促整改,恢复植被。通过集中开展森林督查和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林区问题排查和问题整改,及时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违法行为人除缴纳罚款外,还签订《植被恢复实施方案》,每一起案件植被恢复通过验收才予以结案。

通过落实各项措施,昌宁县林草资源得到有效保护,2019年底全县森林面积达378.79万亩,森林蓄积量达191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67.01%。全县疑似问题图斑逐年递减,实现林区发案少、秩序稳定的良好局面。

通讯员 高雪燕 况林平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