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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林权纠纷引发社会不稳定隐患的 原因及调处对策

2020-11-09 14:19:54   来源:祥云县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林业工作的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的推进,祥云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林地资源的升值,承包林地造林的投资热潮日渐升温,祥云县涉及林业深层矛盾进一步凸现, 涉林信访问题和林区不稳定因素也随之增多。当前,林权纠纷已成为影响农村稳定、社会和谐、阻碍地方经济发展的一大隐患,开展林权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尤显迫切。目前,祥云县共换发《林权证》33597本,涉及57794户,61275宗林地,发证面积2419109.47亩,占集体山林面积的100%。

对近年来因林权纠纷引发信访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导致纠纷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历史遗留政策变化原因导致纠纷认定难。2006年祥云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因当时时间紧、任务重、人力不足等条件的限制,导致部分山林山界不清、林权不清,出现重登、漏登现象,群众不知情以及原始档案资料遗失等问题,造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林权登记与现在实地情况不相符,造成个人与个人、个人与集体、集体与集体之间权属界至不明。

土地价格日益增高原因导致引发纠纷多。一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国家重点项目开发,涉及林地征用赔偿引发林权纠纷日益增多。二是认祖宗山,以解放前和土改时期的土地证为由要求归还权属引发纠纷。主要是受林地资源升值的影响,一些群众开始对林地的权属高度重视,寻找权源依据,但因林业政策上的欠缺和工作上的纰漏, 导致群众纠纷一直难以解决。

土地权属管理滞后导致纠纷调解难。一是 80 年代落实林业三定距今已30多年,由于土地权属管理滞后,很多用作林地界线的固定标志物和参照物随自然变迁变得模糊,大部分当时的在场人、知情人都已去世,而在世的知情人记忆也已模糊,难以将林地界位置说得准确、清楚。二是很多档案资料保存不全或难以查询, 而群众手中的档案又因年久也被毁损或遗失,这给查证工作带来诸多难度。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林权纠纷大部分都发生在地处偏远的林区, 调处工作人员往往要多次深入实地进行调查取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之资金投入不足,严重影响了调处工作的顺利开展,难以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针对以上问题,林权纠纷调处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建立“大调处”机制。林权纠纷往往与国土、农业等纠纷纠缠在一起,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应建立由有关部门参与的部门联调机制,对重大山林权属纠纷进行集中调处。

充分运用“人民调解”。林权纠纷的形成,有一部分是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属于“疑案”,无论轻易裁决给哪一方, 都将导致一方不服,“案结事未了”,不仅没有解决问题,还留下后患。因此,要充分运用“人民调解”,促进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

加大投入,依法调处。各级政府要加大林改资金投入,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林权纠纷案件,逐级调处,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况下,各乡镇政府要依法依规履行行政裁决权,使当事人的权利得到保障。

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山定权,人定心,积极开展林改回头看, 做到林权机构不能撤、 班子不能散、人员不能减、工作不放松,对林权处置工作按照一村一策,一组一策的方式进行,把林权改到位,把林权确到位,把林权证发到位。

公正司法,有序信访双管齐下。一方面,必须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让老百姓从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另一方面必须规范信访秩序,政府绝不可以对信访采取“管、卡、压”,维护信访秩序。

通讯员 杨万平

编辑:王雪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