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征兵办发布云南省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

2021-01-04 17:36:00   来源:云南日报    分享到:

近日,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向社会发布《云南省2021年兵役登记通告》,登记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

根据《通告》,2021年12月31日前户籍在本辖区,以及在本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年满18周岁男性公民,均应参加兵役登记。2021年12月31日前未超过24周岁的男性公民没有参加兵役登记的,均应进行补登。进行兵役登记时可同时申请选择2021年义务兵上下半年应征报名,如本年度无参军入伍意向,兵役登记时可选择“只进行兵役登记,申请2021年度缓征”。往年已参加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或进行今年应征报名。

根据《通告》,适龄公民可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也可关注并进入“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选择“我要报名”菜单栏,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入“全国征兵网”页面进行登记。信息填写完整后,本人持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表》,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工作站现场确认。

《通告》指出,实行兵役登记既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义务,也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的法定职责。逾期没有参加兵役登记或办理兵役证年度审核手续的适龄公民,须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申请补登并说明原因,在接受兵役法规教育后方能办理。凡不参加当年网上兵役登记和现场审核确认的适龄公民,均不能被兵役机关和基层单位推荐、确定为预征对象,不能征集入伍。适龄公民如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阻碍适龄公民参加兵役登记,经教育不改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依法组织或督促适龄公民按时参加兵役登记。2021年6月底前,省、州(市)和县(市、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兵役法规和征兵政策宣传。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