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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成果的公示

2021-09-17 17:35:5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工作规范〉的通知》(办护字〔2019〕129号)要求,漾濞县林业和草原局组织技术单位开展了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工作,校核成果已通过省林草局组织的省级专家论证。现将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后的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成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9月18日至2021年9月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意见,请向省林草局反映。

附件: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成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涛 0871-65011026)

 

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成果

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大理白族自治州,1994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成立。2015年,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4-202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明确保护区范围为东经99°55′~100°18′,北纬25°34′~26°00′,总面积79700公顷,其中,核心区17000公顷,缓冲区38500公顷,实验区24200公顷。

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2020年7月现场调查发现,大理州漾濞县在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建有云上村庄旅游景点,并已建成瀑布、草坪、花圃、客栈等旅游设施,苍峰农副产品发展有限公司在保护区缓冲区内违规开展养殖活动”。经大理州有关部门和技术单位多次核查发现,《总体规划》存在文字描述、图件与矢量数据不一致的问题,导致漾濞县光明村与保护区的位置关系发生偏移。漾濞县光明村区域海拔位于2400米以下,从《总体规划》文字描述和图件来看,该区域均不在保护区范围内,但矢量数据将该区域划入了保护区范围。

根据《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有关问题整改工作,漾濞县林草局组织技术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规范》(GB-T 39740-2020)等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工作,校核后范围及功能区面积统计表及图件如下所示:

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光明村区域)

边界校核后范围与功能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