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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1年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26 14:06:4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文件

云草品审〔2021〕2号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乡土草品种选育,规范优良草品种推广应用,依照《国家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经请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同意,我省将按照国家草品种审定办法,组织开展2021年云南省草品种申报及审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草品种是指来源清楚,经科学选育程序获得的遗传性状相对稳定一致,与已审定的品种存在显著差异,完成品种比较试验,证明其某一个或多个性状(产量、观赏性、品质或抗性)明显优于对照品种,可作为生产资料在云南省草业生产及生态修复中应用的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者,需经种源地政府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外国引进品种者,需提供外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草品种申报的证明文件。转基因品种须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并附许可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草品种需填写《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一)品种选育报告

申请“育成品种”的需提交育种报告。申请“引进品种”的需提交引种报告、申报品种在国外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或官方对外公布的品种名录(由品种权人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申请者在我国审定的委托书(由品种权人出具)、植物进出口检疫报告(由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二)品种比较试验报告

内容应包括试验承担单位、起止时间、地点、对照品种、测定指标和试验结果等。试验年限要求一年生品种不少于2个生长周期,多年生品种不少于3个生长周期。

对照品种应选择用途相同的已审定的品种,或当地应用最广泛的品种,或在育种目标性状上表现出最突出的品种。申报品种类别为育成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的,对照品种应至少包括亲本或原始群体。没有相同属种的品种作为对照的,可选用相近属种或相似用途的普通品种作为参考对照。

(三)区域试验报告

区域试验应当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内容应包括试验承担单位、起止时间、地点、对照品种、测定试验、评价试验和试验结果等。

(四)草品种特征标准谱

植物学特征照片(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品种比较试验照片(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参报品种)。观赏草提供的叶、花、种穗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三、材料提交

(一)形式审查

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2021年10月29日前提交到云南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二)材料提交

形式审查合格后,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按照秘书处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文本为A4纸双面打印,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注明品种名称、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全套材料PDF版本;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不小于1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种子、某州市某县某地点试验田等)。《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草品种审定申请表(试行)》电子版可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cj.yn.gov.cn/)下载。

四、其他要求

各州(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要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如实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做好2021年度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如需做抗性鉴定,请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秘书处 杨 倩

联系电话:15925116759

邮 箱:236589178@qq.com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蓝桉路2号

邮 编:650201

附件:1.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

   2.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相关附件:

附件1-1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牧草.docx

附件1-2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草坪草.docx

附件1-3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能源草.docx

附件1-4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观赏草.docx

附件1-5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生态修复草.docx

附件2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