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普法办拟于近期通报表扬一批林草系统“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研究,拟将以下单位和个人作为云南林草系统推荐单位和个人报送国家林草局,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提交书面意见并详细说明理由。单位意见须加盖印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电话:0871-65011364;邮箱:18388057529@163.com。
拟推荐先进单位: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2.玉溪市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3.丽江市永胜县林业和草原局。
拟推荐先进个人:1.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宣传处处长严英;2.保山市腾冲市草原监督管理所所长严海燕;3.西双版纳州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科长孔树芳;4.德宏州瑞丽市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股股长李国军;5.怒江州贡山县林业和草原局行政法规股高级工程师李静。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