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788号建议的答复

2021-06-17 10:03: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1〕350号

左学政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调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第078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情况

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位于大理州大理市、漾濞县和洱源县境内,1981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总面积79700公顷。保护区地处青藏高原向中国东部和南亚低地势区过渡的转折点,南亚热带和中亚热带交汇处,主要保护对象为高原淡水湖泊水体及水生动植物自然生态和自然景观、第四纪冰川、以苍山冷杉—杜鹃林为特色的高山植被及生态景观,以及大理裂腹鱼为主要成分的特殊鱼类区系。该保护区原属环保部门管理,2019年转隶至林草部门后,省林草局积极争取专项资金200万元,支持保护区管理机构开展了综合科学考察、科普宣教等工作,落实资金100余万元用于保护区勘界立标工作,并多次为保护区工作人员提供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保护区的管护能力与水平。

二、关于“积极帮助协调将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调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意见,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边界范围的划定,是依据《云南大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1996—2010年)》的纸质规划图对保护区边界范围进行的矢量化,由于技术历史原因造成边界偏移,存在文字描述和矢量数据边界不一致的问题,由此产生了光明村鸡茨坪村民小组与保护区位置关系方面的相关问题。

为指导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依法依规做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同时妥善处理生态保护与社区生产生活的关系,2021年3月,省林草局就“云南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文字描述与矢量数据边界不一致”问题的处理,征求了省生态环境厅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回文建议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第十二条有关要求,开展自然保护区边界校核工作。此后,省林草局、省生态环境厅共同向大理州人民政府推荐国家林草局昆明勘察设计院作为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漾濞县光明村区域边界校核的技术单位。2021年4月20日,大理州人民政府启动了边界校核工作。截至5月21日,技术团队已完成校核报告初稿。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指导大理州加快推进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漾濞县光明村区域的边界校核工作,推动相关问题的妥善解决,进一步夯实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管理的基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15日

(联系人及电话: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张敏 65011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