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384号提案的答复

2021-09-04 15:09: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林函〔2021〕303号

郑云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护林员劳务报酬的建议》(第12040038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保山市林草概况

保山市现有林地面积1946.7万亩,森林面积2212.49万亩,森林覆盖率68.25%,森林蓄积量1.21亿立方米。湿地面积42.77万亩,湿地保护率41.01%。共划建7个类型的自然保护地共1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5处、森林公园2处、湿地公园2处,风景名胜区2处、地质公园1处,水利风景区1处,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1处,总面积15.84万公顷,占保山市国土面积的8.32%。

二、关于提案的答复意见

(一)生态护林员情况。2016年,国家启动了生态护林员政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从事森林、湿地和荒漠化土地等资源管护工作,每个生态护林员指标财政补助1万元,实现一个生态护林员带动一户贫困户精准脱贫。2016年至2020年,在财政部和国家林草局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生态护林员指标达到16.85万个,居全国第一。其中,中央倾斜支持9.75万个,省级财政统筹资金配套安排7.1万个,每个生态护林员指标财政补助1万元。其中:2020年争取新增生态护林员指标12096人,占全国总数的24.2%。2016—2020年,省财政厅累计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40.56亿元支持生态护林员工作。其中,中央资金25.03亿元,省级资金15.53亿元。

保山市作为国家及云南省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省林草局始终重视保山市林草生态扶贫和森林资源管护工作,将生态护林员作为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实施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和实现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给予支持。“十三五”以来,累计安排保山市生态护林员指标4624个,下达资金15221万元。

(二)公益林、天然林护林员情况。长期以来,由于国家、省级财力限制和投入不足,导致我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标准相对较低。为切实提高护林员报酬标准,选聘综合素质较高的护林员,充分发挥护林员在管山、护林和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中的重要作用,一直以来,省林草局高度重视,积极会同省财政等部门向国家、省政府反映争取更好的政策支持和更多的资金投入。目前,全省的护林员劳务报酬标准已由原来的人均每月300~500元/月,提高到现在的800~1500元。

当前我省森林管护系统资金来源,主要由天然林保护工程和中央、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护资金构成。据统计,2019年起,我省每年统筹以上三项资金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已超过了每年54亿元,为我省森林管护体系提供了资金支撑。但由于我省森林面积大、各地森林面积、管护人员数量不一等原因,无法统一护林员薪酬标准,因此采取了省级测算下达管护资金,由各地林草部门根据当地工资水平和森林管护面积的实际安排护林员薪酬的方式保障森林管护的需要。

三、下步工作打算

您提出的工作建议对提高护林员报酬标准、稳定护林员队伍、充分发挥护林员在森林资源保护中的重要作用具有良好的指导意义和促进作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将会同省财政等部门积极向国家反映汇报我省生态区位特殊、生态建设和森林管护任务,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对我省森林管护补助资金。同时,省林草局将密切关注国家的政策走向,结合我省财力,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完善我省森林管护机构资金保障机制。二是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护林员聘用、管理、考核、培训和检查监督等制度,切实规范护林员管理,稳定护林员队伍,不断提高护林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心,充分发挥护林员在巡查巡护、森林草原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封山禁牧及涉林案件查处中的作用。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省林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5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财处 汤林 0871—6501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