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注册野生动物救助站?

2021-08-31 18:20:5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8月25日,网友苏**通过公众咨询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云南省昆明市的一个90后青年,有一群志同道合的小伙们热衷于动物的保护救助,我们想为云南的野生动物保护尽自己的一份力,想向您咨询一下野生动物救助的相关政策法规,办理手续等项目注册问题。

2021年8月3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苏**:

你好,你咨询的“野生动物救助的相关政策法规,申请注册野生动物救助站,办理手续等项目注册”的留言收悉,经认真研究,现作出如下答复意见:

一、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是指将公众送交或执法查没后移交的野生动物,以及野外发现的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接收到具备条件的场所,进行检查、检疫、治疗和合理安置等活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开展。

二、根据《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相关规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应当按照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的实际需要,建立收容救护场所,建设收容救护的设施(动物医院,兽类、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动物笼舍,饲料仓库及加工房等)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兽医、动物学专业人员、动物营养专业人员等)、救护工具(救护车、运输笼、麻醉枪、捕捉网等)、设备(医疗设备、麻醉设备、检验检疫设备、保温设备医疗器械等)和药品(急救药品、麻醉药品、抗生素、消毒药品)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及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参与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工作。

三、目前,我省在昆明区域内已设立了2家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分别是:云南省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中心、昆明市野生动物收容拯救中心。其他州市、县区也根据需要建立了收容救护机构。建议你与现有收容救护机构取得联系,在收容救护机构的指导下参与收容救护工作。

希望以上回复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