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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

2021-09-16 16:12:3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宗霞发布新闻(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对外新闻处处长 宗霞: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为做好202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大会宣传工作,为大会在云南顺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我们召开“COP15春城之邀”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系列新闻发布会,向大家全面介绍和展示云南生物多样性的相关情况。今天,我们继续召开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林草局介绍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先生;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曹永恒先生;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张一群女士;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华朝朗先生。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中央驻滇、香港驻滇和云南省内各新闻媒体的记者朋友,欢迎大家!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共有两项议程,下面,我们依次进行。

首先,有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先生发布新闻。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卫斌发布新闻(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卫斌:

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云南一直致力于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天,受局党组书记、局长万勇同志委托,我谨代表省林草局,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林草事业发展的省政府新闻办、各大新闻媒体、同志们、朋友们,表示最衷心的感谢!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向大家介绍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相关情况。

一、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意义重大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旨在通过改革,加强顶层设计,理顺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完善政策支撑,推动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科学设置,建立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建设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自然生态系统,对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以及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筑牢基石,为我国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根基。

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全省林草系统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主动融入和服务云南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大局,持续加强我省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努力构建统一规范高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兼具云南特色、符合云南实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积极发挥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供给优良生态产品和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赵嘉 摄影)

自1958年云南建立第一处自然保护地—西双版纳自然保护区以来,全省先后划建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11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地362处,其中: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1处、自然保护区166处、风景名胜区66处、森林公园58处、湿地公园19处、地质(矿山)公园14处、沙漠(石漠)公园6处、水利风景区23处、世界自然遗产3处、世界地质公园2处、国际重要湿地4处。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达549.58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初步形成了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有效保护了全省90%的重要生态系统和85%的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以及绝大多数重要的自然遗迹,为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国家生物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

二、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扎实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指示批示,提出明确要求。先后成立了由常务副省长、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的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云南省《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省科学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时间表、路线图。同时,将自然保护地数量、面积等指标纳入全省绿色发展、林长制督查考核等评价考核体系,为落实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各项任务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目标导向,明确工作任务。云南省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5年,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归并优化,初步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到2035年,显著提高自然保护地管理效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设立一批国家公园,建成云南特色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自然保护地占国土面积18%以上”的目标任务和11项重点工作。近期,省林草局组织编制的《云南省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2021-2035年)》,进一步对全省自然保护地的时空发展进行了科学布局。

(三)健全法规制度,规范保护管理。出台了中国大陆首部国家公园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国家公园管理条例》,成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中“立法引领改革的典范”。为规范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明确了地方各级自然保护区的调整必须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不得随意调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及时修订《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及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办法》《总体规划报批管理规定》;发布实施《国家公园标志系统设置指南》《自然保护区管理规范》《省级森林公园认定》等多项技术标准,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同时,建立健全了专家库、专家委员会、第三方评估等科学决策咨询机制,为规范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推进体制改革,强化示范引领。我省于1996年就在中国大陆率先开展国家公园新型保护地模式探索。2016年正式启动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工作以来,经过5年试点,全面完成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任务,试点区各类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多头管理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得到有效保护,并在构建较为完备的国家公园制度体系、探索贫困地区国家公园发展的自养模式、形成融合传统生态智慧的内生型国家公园生态管理方式、充实“造血式”的国家公园社区可持续发展机制等方面,为建立中国特色国家公园体制积累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同时,在全国率先理顺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早在2014年底就出台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将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分别明确为正处级和副处级,人员经费统一纳入转移支付预算。2015年以来,省编委逐一批复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管理机构和编制,全省新增44个处级机构、1425个省级编制,理顺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为构建统一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提供了经验借鉴。

(五)科学编制预案,统筹保护发展。新一轮机构改革后,省林草局对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资源家底、空间重叠、建设管理现状进行了全面摸排调查,并完成了综合评估与空缺分析工作,在与生态保护红线充分衔接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并于今年上报国家林草局。通过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范围将涵盖全省所有重要生态系统类型和所有重要物种栖息地,生态保护价值和效益明显提高,全省自然保护地面积以及保护地内的林地、草地、湿地面积都将有所增加,比例结构将更加趋于科学合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也将得到妥善解决。

(六)强化日常监管,狠抓问题整改。启动了“全省自然保护地天空地一体化地类变化监测”,利用实时卫星影像,全面分析梳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年度地类变化图斑,及时分析核查,对出现的问题和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严格按照各项涉及自然保护地督察检查要求,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的整改落实。截至目前,由省林草局牵头整改的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以及2018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突出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同时,摸底排查全省自然保护地内涉及小水电、矿业权等情况,建立问题台帐,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违建项目的整改、查处、退出等工作。

(七)提倡全民参与,实现共建共享。在保护优先的前提下,指导各类自然保护地在特定区域科学开展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生态旅游等活动,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的生态产品体系,鼓励自然保护地免费或低价开放,为公众提供普惠的民生福祉,实现自然保护地全民共享、永续利用目标,每年为7300余万人次提供亲近自然、体验自然、了解自然、学习自然的机会,充分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福祉。同时,坚持共建共享,广泛吸纳企业、社区、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共同参与自然保护地保护、建设与管理,积极探索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方式和路径。全球数十个公益组织在我省多个自然保护地长期实施动植物保护、社区发展等项目,“高黎贡山农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协会”自主参与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保护利用,成为中国农民参与生态保护的里程碑事件,高黎贡山观鸟也成为享誉国际的生态旅游品牌。

三、着力构建云南自然保护地新体系

下一步,全省林草系统将以《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昆明召开为契机,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重点围绕以下4方面,着力构建分类科学、布局合理、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一是科学创建国家公园。根据全国国家公园规划布局,结合香格里拉普达措国家公园体制试点评估验收情况,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优化空间范围。扎实开展拟建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地区的综合科学考察、社会影响评估,科学编制设立方案,力争“十四五”期间国家批准设立香格里拉普达措和高黎贡山2处国家公园。同时,稳步推进西双版纳雨林(亚洲象)国家公园、无量山—哀牢山国家公园创建前期准备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整合优化。按照国家确定的工作步骤和规则,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修改、正式方案制定与报批等工作,对全省自然保护地进行科学整合、归并、优化。及时启动各个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加强各项保护管理和建设工作。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和“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的总体要求,调整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设置,努力构建统一合理的自然保护地分类分级管理体制。

三是及时修订法律法规。在《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地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出台后,按程序启动我省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法律法规,以及自然公园相关管理规定的制订(修订)工作,研究制定自然保护地特许经营、生态补偿等管理办法,不断完善我省自然保护地法律法规体系。

四是不断完善监测网络。以现有保护站点、监测站点为基础,以卫星遥感、红外技术设备为补充,构建统一规范的“天空地一体化”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监测网络体系,对自然保护地各类资源及保护地内人类活动进行全面监测,及时评估和预警生态风险,为自然保护地科学规范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新体系,是实现自然保护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一项意义重大、充满创新、志在必成的重大改革,是需要全社会广泛支持和共同参与的系统工程。希望广大媒体朋友继续关心、支持云南自然保护地工作,共同营造传播自然保护地理念、培养自然保护地文化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构建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新格局!

宗霞:

感谢王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通报所在媒体机构。

云南日报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日报记者:

刚才,省林草局王卫斌副局长在发布中提到云南已划建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自然保护地362处,面积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14.32%。我想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华朝朗副院长进一步系统介绍一下自然保护地在云南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谢谢!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华朝朗答记者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副院长、正高级工程师 华朝朗:

感谢您的提问。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重要、作用巨大,主要体现在以下4方面。

一是自然保护地有效保护了云南的生物多样性,保存了云南最精华的自然遗产。云南地处全球3个生物多样性保护热点地区的结合部,是我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省份。自然保护地保护了我省最具代表性的热带雨林、季雨林、常绿阔叶林、寒温性针叶林、亚高山灌丛和草甸、高山流石滩、高原湖泊、沼泽等重要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的滇金丝猴、怒江金丝猴、黑长臂猿、亚洲象、绿孔雀、黑颈鹤、华盖木、巧家五针松等物种,生态系统质量得到全面提升,物种种群数量稳步增长。同时云南大部分雪山、冰川、峡谷、湖泊、喀斯特地质地貌等壮美的自然景观都分布于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涵盖了“三江并流”、丹霞地貌、怒江大峡谷、石林、罗平峰林、澄江动物化石群、第四纪冰川等重要自然遗迹。

二是自然保护地有效维护了云南国土生态安全,提供了高质量的生态服务和生态产品。在国家“两屏三带”十大生态安全屏障中,云南肩负着“西部高原”“长江流域”“珠江流域”三大生态安全屏障的建设任务,地处众多国际、国内河流的上游或源头,生态区位极其重要。在这些区域建立的保护地发挥着涵养水源、调蓄洪水和保持水土功能,为中下游提供水资源,减轻洪涝灾害,减少河道泥沙的淤积,保障重大水利水电工程安全,构成长江、珠江中下游我国黄金经济带的重要生态屏障,同时对多条国际河流下游国家的生态安全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与此同时,自然保护地属高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区域,提供了清新的空气、清洁的水源和舒适的环境等优良生态产品。根据2018年完成的云南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评估报告,云南省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价值为每年2129.35亿元,其中,涵养水源623.45亿元、保育土壤384.99亿元、固碳释氧224.28亿元、积累营养物质14.66亿元、净化大气环境81.15亿元、生物多样性保护800.82亿元。每公顷森林生态服务价值平均为13.02万元,约相当于保护区外森林价值的两倍。

三是自然保护地为云南绿色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生物遗传资源。自然保护地是最为重要的物种遗传资源的原生境保护地,保存了野生天麻、三七、石斛、龙血树、红豆杉、大叶茶、野生菌、野生稻,以及山茶、玉兰、百合、杜鹃花、报春、兰花、绿绒蒿、龙胆云南八大名花等大量的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地内丰富多样的生物遗传资源是基因研究和应用的基础,是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为云茶、云药、云花、云菌、云果等生物资源优势产业的发展奠定了不可或缺、极为重要的基因资源基础,并已经发挥重要作用,潜在价值更是难以估量。

四是自然保护地已经成为全国重要的自然教育基地和生态旅游目的地。自然保护地是重要的自然教育场所。据不完全统计,全省自然保护地挂牌的科研教育基地有69个,已建宣教场馆93处,面积12.4万平方米,“十三五”期间,累计来访9691万人次。“十三五”期间,自然保护地开展大型宣教活动以及夏令营、冬令营2928次,参加人数131万人次;在中央和省级媒体播放宣教视频628部,时长近2000分钟;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宣传报道3723篇。同时,自然保护地还是云南旅游产业的重要支撑,在我省持续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创建国际康养旅游示范区中作用独特,全省123个5A和4A景区,接近有80%在自然保护地内,包括大家特别熟悉的玉龙雪山、石林、普达措、腾冲火山热海、九乡、野象谷、泸沽湖等。全省有98处保护地开展了旅游活动,约占27%,2019年,全省依托各类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园区共接待游客7355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05.7亿元,直接带动其他产业产值144.3亿元。因此,可以说保护地除了生态效益外,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也极为显著。

请大家继续关注自然保护地事业。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新闻中心记者现场提问(记者 赵嘉 摄影)

云南广播电视台全媒体中心记者:

“推动各类自然保护地科学设置”是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一个重要目标。请问省林草局张一群副处长,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未来全省自然保护地设置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谢谢!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副处长 张一群:

谢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从行业管理的角度来看,未来云南自然保护地设置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从类型来看,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类型多达10余种、管理政策繁杂,部分自然保护地管理目标不清晰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照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3大类。同时围绕“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逻辑关系,对3类自然保护地做出各自明确的目标定位。

二是从级别来看,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地管理层级多达国家级、省级、州(市)级、县级4级,其中,州、县两级保护地与省级保护地适用同样的管理要求但实际管理较为松散的现状,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将按国家级、省级两级设立,以达到减少管理层级、强化省级层面管理、提高管理效能的目的。

三是从管控分区来看,针对目前不同类型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方式及管理政策多样,比如风景名胜区分为两个区、自然保护区分为三个区、森林公园分为四个区、地质公园分为五个区,存在不利于管理者掌握、公众认知的问题,今后全省的自然保护地在管控分区上统一分为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两区,两区实施差别化管控措施。

四是从空间布局来看,一方面通过对重要生态系统分布区、重要保护物种分布区、重要生物迁徙廊道、原始林分布区、海拔3600米以上区域五个地理空间的调查分析,将其中尚未纳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的保护空缺区域布局进自然保护地体系,从省级层面实现了“应保尽保”;另一方面,遵循“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尽量减少新的不必要的矛盾冲突”的原则,对单个自然保护地的范围边界和管控分区进行了合理优化,实现边界清晰,区划合理。

我就从以上这四个方面进行介绍,谢谢!

云南网记者:

云南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我想请曹永恒督察专员谈下,在未来一段时间里,省生态环境厅对于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将开展哪些工作。谢谢!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督察专员 曹永恒:

谢谢您的提问,也谢谢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对省生态环境厅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管护能力得到较大提升,但仍有个别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还时有发生。下一步,我们将会同省林草局等部门,进一步抓好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监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充分认识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中的重要地位,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二是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构建完善“空、天、地一体化”生态监测体系,建设省级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队伍,加快完善生态保护修复评估体系,进一步优化完善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和野外核查功能,不断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持续加大监管力度。深入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遥感监测与核查,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成效评估,将自然保护地监管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重要内容,严厉打击、严格查处破坏自然保护地的违法违规行为,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四是构建完善自然保护地体系。与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构建完善我省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网络体系,建立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提升自然保护地建设管理水平。

谢谢!

云南广播电视台新闻频率记者:

省生态环境厅是自然保护地监管部门,我想请曹永恒督察专员系统介绍云南采取了哪些措施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管理?谢谢!

曹永恒:

谢谢您的提问。刚才,我介绍了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的一些打算,下面,我介绍一下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管所作出的工作。

2018年机构改革前,原省环境保护厅作为自然保护区综合管理部门,积极推动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和《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出台,协调推进环保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管护机构建设和发展。

2018年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后,省生态环境厅认真履行自然保护地监管职责:

一是组织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2017年,会同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合开展“绿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2018年范围扩大至省级自然保护区,2019年实现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全覆盖。我们通过移交线索、州县(排查)自查、省级抽查和国家巡查等方式,紧盯保护地内采矿(石)、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内旅游开发、水电开发等重点问题,督促各地推进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通过上下共同努力,一批涉及自然保护地的采石采砂、工矿、水电、旅游等违法违规活动得到整改,为开发让路,违规调整、撤销自然保护区的典型问题被通报和追责、整改。

二是深入开展自然保护地监测核查。作为自然保护地监管的重要手段,2016年以来,持续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核查,通过卫星遥感监测、解译判读、现场核实、无人机辅助核查等方式,及时发现自然保护地内建设行为。截至2021年8月,整改完成率达到98%。

三是努力提升自然保护地监管能力。建立全省自然保护地监管平台,实现监测核查数据实时下发、现场上传,核查情况和整改效果动态追踪、实时统计,使用范围实现省、州、县、管护机构四级覆盖,横向联动。开展无人机野外核查800余点位,提高监管效率的同时,切实减轻基层监测核查负担。连续2年开展覆盖全省的自然保护地监管业务培训,提高各级监管能力。制定印发《自然保护区人类活动遥感监测点位核查问题类型界定及处理建议》,杜绝问题排查整改“一刀切”,指导各地聚焦重点、分类施策,实行“一个保护地一套整改方案”推进问题整改。

四是开展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围绕保护区管理基础、管理措施、管理保障、管理成效及负面影响等内容,配合国家完成2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成效评估,高黎贡山、西双版纳等7个保护区评估结果为“优”,其余13个为“良”,1个为“中”,对评估靠后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专门开展了督促整改。

五是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中,明确要求建设项目优先避让自然保护地等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因受自然条件限制,确须穿(跨)越自然保护地等区域的,严格论证审批,并要求最大限度降低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

六是积极推动自然保护地各类问题整改。会同林草、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推进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省委、省政府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等涉及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整改。配合开展长江禁渔禁捕、小水电清理整改等专项工作。

谢谢大家!

宗霞: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环节到此结束,感谢记者朋友踊跃的提问,也感谢三位领导和专家全面的解答。

各位记者朋友,正如王卫斌副局长在发布词里所说,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所以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系统治理的重大举措。今天的发布会各位领导和专家全面介绍了云南全力构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丰硕成果,希望记者朋友要充分地宣传好、报道好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向全社会宣传我省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新体制、新机制和新模式,为我省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把云南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营造良好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