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0年度预算
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公告

2021-09-16 16:3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21年3月12日至6月1日,省审计厅对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报告》从4个方面提出了6个问题,针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省林草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和深刻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逐条实施整改。截至2021年7月30日,《审计报告》指出的4个方面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个,尚有2个问题正在整改落实中。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审计报告》(云审报〔2021〕47号)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告。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省林草局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反映其他收入共计19,137,967.86元,主要构成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和其他收入。省林草局未将上述收入纳入年初预算。”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全整改)

整改情况:此问题实属省林草局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编制人员对全口径预算编制规定掌握不透彻造成,将资产出租收入扣除各项税款后编制。审计指出问题后,省林草局及时组织所属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等有关财经法规,吃透了预算编制相关规定。在今后的部门预算编制中,省林草局将严格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局属各单位的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2020年,省林草局将应由下属8家二级预算单位实施的项目预算62,674,000元编入本级预算。在收到财政下达资金后,再安排拨付下属单位实施具体项目。”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全整改)

整改情况:今后,省林草局将根据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局党组安排的重要工作,加强项目储备,科学谋划预算,细化年度预算编制,不断提高预算编制质量,确保预算细化到可执行的具体项目及实施单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关于“非税收入324,208元未上缴省财政。2020年2月,云南森林自然中心收到云南电网公司支付的安置补偿费324,208元未上缴财政。”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全整改)

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云南森林自然中心于2021年5月19日将2020年云南电网公司支付的“林地占用补偿款”中未缴财政的“安置补偿费”324,208元上缴国库。今后,云南森林自然中心将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

四.关于“部分项目预算资金安排使用不及时,预算资金绩效不佳,涉及金额30,358,132.64元。”的整改情况。

(1)2020年7月,省林草局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林业科技推广补助资金26,200,000元,11月拨付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13,800,000元,应实施项目分别为: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12,600,000元,澳洲坚果精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1,000,000元,核桃初加工和澳洲精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评估验收专项资金200,000元。截至2020年末,以上项目未开展,仅使用核桃初加工和澳洲精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评估验收费11,995元,当年项目资金未使用13,788,005元。(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截至7月23日,以上项目资金已支付13,661,940.2元,进度99%,其中:澳洲坚果精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支付100万元,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项目支付1260万元,机械一体化项目评估验收专项项目支付61,940.2元。余额126,064.8元。目前尚有用于机械一体化项目实施期间检查、验收、专家咨询、材料等方面的评估验收资金126,064.8元未支付,计划于2021年12月使用完成。

(2)2020年,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共收到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资金26,844,800元,院本部留用19,587,845元,当年实际支出3,017,717.36元,仅占本级留用项目预算资金的15.41%;在院本部32个子项目中,8个子项目未发生支出,18个子项目资金使用率低于35%,当年项目资金未使用16,570,127.64元。如:全省森林资源年度出数与林地变更项目的年初批复中,年度绩效目标具体量化指标明确资金支出进度率应为100%,但该项目本院留用的项目资金10,630,450元,当年仅支出1,534,529.98元,为留用预算资金的14.44%。(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针对审计提出的32个子项目逐笔核实,逐笔厘清每一项目的基本情况,认真查找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原因,分类分项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1年6月30日,以上项目资金已支付5,137,437.7元,支出进度31%,未完全支付古茶树资源调查等21个项目,涉及资金11,432,689.94元。接下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将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快项目推进及资金支付进度,切实保障各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五.关于“林业培训中心未按规定将减免政策落实到实际承租方,涉及金额435,053.33元。林业培训中心(含招待所)大部分房屋和场地由昆明林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统一承租,林业培训中心2020年减免该公司房租金额2,359,370.95元,其中属于入驻企业应减免的房租754,528.33元,已减免319,475元,应减免未减免435,053.33元,涉及53户企业。”的整改情况。(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昆明林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属小微企业,疫情期间经营较困难,无能力以退还租金的方式进行减免,只能在租户再次缴纳租金时以免收租金方式进行减免。截至2021年7月23日,昆明林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减免租金143,560.12 元,仍有291,493.21 元未落实。云南省林业高级技工学校已要求该公司对仍未落实租金事项做出承诺,承诺于2021年10月31日前将应减免租金全部落实到位。

六.关于“清理存量资金和往来款项收回以前年度借款未及时归还省财政7,825,911.82元。省林草局在清理往来款过程中,与2020年7月收回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1991年至1999年的世界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借款”7,575,911.82元;于2020年11月收回元谋县林业局“1998年绿色产业项目建设项目借款”250,000元。以上两项收回以前年度出借款项合计7,825,911.82元未及时归还省财政。”的整改情况。(此问题已完全整改)

整改情况:在审计报告征求意见期间,省林草局于2021年5月20日将收回的财政周转金7,825,911.82元如数归还了省财政厅。今后省林草局将继续加强往来账款管理,抓好出借资金的清理催收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