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2021-10-29 18:31:1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21年9月30日,经省林草局党组2021年第32次会议审议通过,省林草局印发了《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了便于各级各部门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就《规划》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起草背景。“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规划体系 更好发挥国家发展规划战略导向作用的意见》,《意见》指出,以规划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的重要体现。2019年4月,国家林草局召开了全国林草系统“十四五”规划编制电视电话会议,李春良副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根据会议要求,省林草局成立了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启动了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12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十四五”省级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被列为“十四五”省级一般专项规划。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就是在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战略决策、工作思路指导下,立足云南林草实际编制的。

(二)起草过程。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完成规划前期研究,形成规划基本思路,并拟定规划大纲;2020年7月形成规划框架,8月形成规划初稿。后进行16次征求意见和修改完善,形成规划送审稿。《规划》已与《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等上位规划进行了有效衔接。已按《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成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性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2021年9月26日通过省林草局党组审议。

二、《规划》起草的总遵循

《规划》起草过程中,在大原则和大方向的把握上,提出了“三个全面贯彻”、“四个紧密结合”和“四个全面坚持”的总遵循。

“三个全面贯彻”。第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落实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擦亮“两王国一花园”名片;第二,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理念;第三,全面贯彻落实2015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大战略和决策部署。

“四个紧密结合”。第一,与国家《“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紧密结合。确保我省规划编制在形势研判、主要任务、重大项目、重要改革等内容上与国家保持上下一致。第二,与国家出台的重大战略政策相结合,重点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乡村振兴等政策结合。第三,与省级出台的重大战略政策和规划相结合。重点与《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与建设成为中国最美丽省份、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数字云南、高黎贡山生物生态安全、赤水河流域生态修复等政策规划相结合。第四,与重大专项规划相结合,重点与国家“双重”规划及其子规划相结合;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与其他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相结合。

“四个全面坚持”。第一,全面坚持近期发展与长期发展相结合。把“十四五”放在未来15年的阶段安排中,按照“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基本实现”的要求倒推,厘清到2025年必须要完成的目标和任务。第二,全面坚持质量优先与量质并进相同步。把提升质量摆在我省林草发展首要位置,大幅度增加反映林草现代化建设质量、人民群众获得感的目标、指标。第三,全面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统一。在做好全面规划基础上,紧盯事关林草发展的重要区域、关键领域,以局部突破、良好示范带动整体跨越。第四,全面坚持顶层设计与落地实施相协调。强化规划执行力、约束力,做到规划可操作、能检查、易评估。

三、《规划》的框架结构

《规划》共11章45节。

第一章,新时代林业草原发展形势分析。回顾总结“十三五”林业草原建设取得的显著成效,分析目前面临的发展机遇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二章,总体思路。一是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稳步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构建我省生态安全新格局,为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作出新贡献。二是明确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质量优先、量质并进;坚持人民主体、绿色惠民;坚持改革创新、高效治理;坚持开放合作、互惠共赢。三是明确发展目标:到2025年,西南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两王国一花园”根基更加坚实,生态产业体系日益发达,生态公共服务更加完善,林草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森林覆盖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并稳步前进,森林覆盖率达到65.7%,森林蓄积量达到2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80%,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面积占比不低于14.5%,湿地保护率达到60%,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稳定在90%,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4000亿元,森林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1.95万亿元。四是明确发展布局:构建以青藏高原东南缘生态屏障、哀牢山无量山生态屏障、南部边境生态屏障、金沙江干热河谷带、滇东滇东南石漠化带为主体的全省“三屏两带多点”生态保护修复格局。构建“一心、四带、十群”林草产业发展格局。

第三章,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围绕森林、草原、湿地等重要生态系统,聚焦国家重要生态功能区与云南省生态安全格局,以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为主线,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着力推进国土山川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草原保护与修复、湿地保护与恢复,加强林草资源监督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保障国土生态安全。

第四章,打造“两王国一花园”生态品牌。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高质量国家公园,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水平,增强自然公园生态服务能力。全面加强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努力打造“动物王国”“植物王国”保护与建设新高地。以“三沿”为重点,提升城镇生态“美”、乡村生态“美”、廊道生态“美”、湿地生态“美”、生态文化“美”,助力“世界花园”建设。

第五章,高质量发展生态富民产业。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构建林草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不断壮大坚果、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观赏苗木等特色产业,巩固提升木材加工、林浆纸、草产业等传统产业,发展优势产业集群,加强产业品牌建设与保护,完善产供销一体化服务,优化产业营商环境,完善产业发展服务体系,开放对外贸易与投资合作,推动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生态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草生态脱贫政策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林草产业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生态保护修复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脱贫地区科技支撑和人才帮扶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国有林场发展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第六章,推进数字林业建设。全面推进林草资源数字化、生态保护数字化、生态修复数字化、生态产业数字化、生态文化数字化、林草政务数字化建设,初步建成全省数字林业框架体系,基本实现行业监管实时化、资源管理高效化、生态修复精准化、产业服务智慧化、生态文化大众化的发展目标。

第七章,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森林草原防灾减灾设施装备保障能力,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和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提高林业草原风险防控能力。

第八章,健全林草现代化治理体系。全面深化林草改革,坚持向改革要动力、用创新添活力,形成推动林草事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全面推行林长制、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健全完善国土绿化制度、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制度、健全完善林草法治制度、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体的林草制度体系,推进林草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九章,全面提升支撑保障能力。加快构建林草支撑保障体系,夯实发展基础,维护资源安全,有效保护生态建设成果。持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林草种苗供种保障能力。围绕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等重点领域,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加强科技创新。

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的《进一步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函》要求,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十一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健全规划实施机制,完善资金政策,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

 

相关文件:

《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

《云南省“十四五”林业和草原保护发展规划》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