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05-24 18:22:07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云林动植〔2022〕6号

各州、市林草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工作,结合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及项目库管理有关要求,省林草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公开印发。请各有关单位在申报项目中做好落实。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

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项目聚焦各地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需求,以项目形式进行征集,经专家审查通过,由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实施,是贯彻执行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规划的重要举措。为科学规范项目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方向

针对《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1版)》的年度目标物种,围绕物种资源分布清晰、野外种群稳定、种质资源全面保存、迁地和回归种群增长等保护目标,实施资源调查评估、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培育扩繁、就地、近地和迁地保护以及回归等项目,适当支持极小种群物种拯救保护规范、标准等基础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以科研机构+极小种群专类园(迁地保护基地)+基层保护机构形式开展,分区域或分类群集中开展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人工扩繁及回归项目。

二、申报主体资格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省本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具备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基础储备,运行管理规范。

(二)同一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1个项目组(项目负责人)仅限申报1项,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就地保护、专类园建设、回归类项目须与具备条件的基层保护机构联合申报。同类项目不接受重复申报。

(三)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一)申报项目内容应符合《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原则与方法》(LY/T 2938—2018)、《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技术 第2部分 迁地保护技术规程》(LY/T 3086.2-2019)等相关标准。执行期限可以为1—3年。项目期限超过1年的,分年度申报项目任务、资金预算和绩效指标。

(二)申报程序。各申报单位自行组织项目申报,充分整合项目资源,避免同类项目,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林草局指定地址和邮箱。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查询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

(三)材料要求。纸质《项目申报书》于2022年6月25日前将(一式三份,所在单位签字盖章)邮寄至联系人(地址:昆明市盘龙区蓝桉路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同时将电子版《项目申报书》(PDF格式)发送至ynzxbwzw101@163.com,逾期概不受理。

《项目申报书》电子版以及在研项目表请自行从公共邮箱下载,邮箱:ynzxbwzw@163.com,密码:bwzwbh.123。

四、联系人及方式

张传光 郭丽娜 0871-65011447

 

 

       相关附件:

       附件1 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1版).docx

       附件2 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