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赋予林草部门的职能职责。
云南省林草部门于2008年编制《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规划(2008~2020)》,且相继建立了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州(市)、县(市、区)级监测站,初步形成了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成效明显。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新思想,适应疫源一并监测防控新形势,省林草局编制了新一期《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建设规划》),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提升监测站建设标准化水平,强化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能力,充实应急防控处置物资储备,及时有效消除疫源,实现“勤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目标。
一、云南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形势
(一)云南省野生动物种类丰富,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多样性使其携带的病原体极其复杂,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天然病原体库。
(二)从地理位置看,云南省边境地区有8个州(市),省际交流频繁,存在动物疫情跨省传播风险。
(三)有3条全球候鸟迁徙路线经过我国,2条迁徙线路经过我省,历史上形成许多颇有“名气”的鸟王山和鸟道雄关等,是鸟类迁徙过程中的重要停息地和越冬地,禽流感疫情防控形势严峻。
二、规划布局
(一)监测网络。规划建设1个监测管理总站、16个州(市)监测管理站、65个国家级和省级监测站(其中包含27个国家级监测站、38个省级监测站)。
(1)边境一线以及口岸贸易集散地为重点监测区域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共有19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站8个。
(2)以候鸟迁徙通道、聚集地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特别是哺乳类野生动物)分布密集区域为重点监测区域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共有39个,其中国家级监测站19个。
(3)以通往周边省份主要交通干道分布区域为重点监测区域的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共有7个。
三、效益分析
《建设规划》的出台,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我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网络体系,提高野生动物疫病监测能力,确保对疫源疫病的潜在危害、蔓延范围及时做出准确评估和判断,从而积极做好防控工作,将疫病控制在最小范围,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维护我省生物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奠定基础,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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