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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江县“林长+森林警长”机制初显成效

2022-04-24 18:40:36   来源:元江县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为认真贯彻落实《玉溪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近日,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元江县林长制办公室共同制定出台《元江县公安机关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明确在元江县施行森林警长制,并在县、乡两级林长对应的责任区安排16名森林警长。

元江县森林警长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联动,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县、派出所二级森林警长分级负责制,策应同级林长,统筹部署和指导监督辖区内森林警长制各项工作,组织做好林区综合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治安、履行公安机关承担的森林防灭火职责。

 

清明期间,元江县公安局认真履行森林警长职责,环食药侦大队以“昆仑”专项行动引领,充分发挥“森林警长”职能,组织警力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夯实护林防火及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的政治责任。以“森林警长制”为主导,联合各派出所落实属地原则,加大案件线索排查,严管火源、严查火案,以打促防、重拳出击,严打野外违规用火等涉林犯罪。围绕“无火清明”主题,把警力分为三组,与林草、消防等部门联合行动,组织对元江县城市面山、重点林区、坟山墓场、高火险区及易燃难扑地方开展武装巡护,及时劝导燃烧香火、纸及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将森林火灾遏制在萌芽状态。共排查入山车辆300余辆,劝导10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元江县森林警长制的施行,对严厉打击涉林资源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林区治安、严打野外违规用火等涉林犯罪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