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最新动态 > 正文

大理州剑川县剑湖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完成整改

2022-06-01 17:45:0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处    分享到:

按照《云南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国家移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任务落实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基础〔2021〕317号)工作安排,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作为国家移交问题“剑湖周边金华镇、甸南镇等地还有大量鱼塘位于剑川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整改工作的省级牵头单位,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作为主责单位。

目前,大理州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和对剑湖周边巡查巡护力度,坚决禁止在剑川县剑湖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新开挖鱼塘。二是核心区59户62塘共588.5亩鱼塘的退塘还湿工作全部完成。经省林草局会同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对该项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了实地检查核实,问题已完成整改,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后送省推长办、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通过问题整改,要深刻认识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治理的严峻性、紧迫性,坚持把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和突出问题整改作为长江大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要正确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新路子,处理好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关系。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