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2023-02-09 21:41:04   来源: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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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石漠化)土地等自然资源及自然生态状况调查、监测、评估、保护、利用、评价及研究工作,开展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负责林业工程发展规划设计及工程咨询,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与决策咨询;负责林业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林业数表编制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技术服务与质量管理科、后勤服务中心、草原监测室、石漠化监测室、森林资源调查监测室、调查规划室和生态数据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以承担和完成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省政府、省林业和草原局和地方政府的指令性工作为首要任务,以社会公益性和技术服务性工作为主要业务。根据我院取得和使用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主要从事的业务范围: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资源、荒漠化土地、草原修复和保护等调查监测和评价;森林分类区划界定;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实施方案编制;林业专项核查和资源认定;林业作业设计调查;林业工程规划设计;林业数表编制;地方林业标准制定

1.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主要内容为获取全省各地森林、草原、湿地的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的“图斑监测”和获取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的“样地调查”等森林草原湿地年度调查监测工作,及时掌握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现林业草原国家公园“三位一体”高质量融合发展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同时通过开展云南省国家公园空间布局方案编制、自然保护地地类变化现地核查、野生动植物数据库建立、湿地公园评估、泥炭沼泽湿地保护规划编制等内容的工作,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2.云南省营造林检查核实评估、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主要内容为林草监测核查执法、陡坡地生态治理和退耕还林省级检查、核实评估、自然保护地核查、专项核查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目的在于掌握各项林草生态工程工作质量、取得的实效;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在全省16个州(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各项督查核查检查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按照国家林草局和省局相关部署,认真开展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3.云南省草原保护修复,主要内容为草原资源监测工作、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区划界定、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草原建设项目检查验收、云南省草地稳碳增汇技术专项等。目的是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草原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为筑牢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奠定基础。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24人。在职实有11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1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9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9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5,928,905.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967,426.2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29,961,479.24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总收入增加7,475,219.06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减少2,486,260.18元(本年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527,734.81元,上年结转结余减少4,013,994.99元),事业收入增加9,961,479.24元(本年事业收入减少12,010,850.00元,截至2022年事业收入结转21,972,329.24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967,426.25元,其中:本年收入25,948,034.81元,上年结转收入19,391.44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948,034.8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了2,486,260.18元,其中本年基本支出收入增加1,527,734.81元,上年结转收入减少4,013,994.99元。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减少主要原因为2021年林业综合监测等4个项目资金3,903,081.95元转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和2021年12月社会保障缴费130,304.48元转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于2022年完成支付。2022年职业年金缴费19,391.44元转入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023年退休人员9人,增加职业年金缴费629,617.60元,部分职工职称晋升带来的工资浮动、在职职工的薪级工资调整等经费增加898,117.21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5,928,905.4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967,426.25元,其中:基本支出25,967,426.2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27,734.81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退休人员9人,增加职业年金缴费629,617.6元,部分职工职称晋升带来的工资浮动、在职职工的薪级工资调整等经费增加898,117.21元;项目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分析:未列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55,62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30,673.92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38,117.60元,主要用于2023年退休人员记实职业年金缴纳。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510,144.9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081,648.1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63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18,266,591.69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一般公用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700,000.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我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与中央配套事项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我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情况。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我院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16,9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407,04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10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7,351.67元,较上年减少52,648.33元,下降52.6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部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未有因公出国(境)人员,未产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部门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减少40,000.00元,下降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2022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财政拨款支出40000.00元,2022年实际公务接待财政拨款支出为0.00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部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7,351.67元,较上年减少12,648.33元,下降21.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351.67元,较上年减少12,648.33元,下降21.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我院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响应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逐年下降。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主要内容为获取全省各地森林、草原、湿地的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的“图斑监测”和获取全省森林、草原、湿地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的“样地调查”等森林草原湿地年度调查监测工作。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图斑监测依据云南省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等的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同步开展荒漠(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监测和公益林监测,获取荒漠(荒漠化、沙化、石漠化)、公益林的种类、数量、结构、分布、质量、功能、保护与利用状况及其消长动态和变化趋势。样地调查根据全省林草湿调查监测统一抽样框架,开展森林、草原、湿地样地调查,包括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信息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储量、质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具体数量指标为参与调查人数48人以上、完成固定样地调查数500个以上、指导森林、草原图班监测数8000个以上、完成调查任务的时间70天以内。

(2)质量指标: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具体质量指标为样地、监测图斑内业质量审核合格率90%以上,调查任务完成率95%以上,样地检查验收合格率95%以上。

(3)效益指标:及时提供全省森林资源主要指标数据,严格森林资源管控,杜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具体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外业调查中临时聘用当地林农人次1000人次以上、社会效益指标调查结果被上级部门采纳率95%以上。

(4)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每年产出森林资源主要监测指标,是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的需要,对引导和督促各级政府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全省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具体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被上级部门提出整改次数不超过1次。

2.云南省营造林检查核实评估、林草监测核查执法全覆盖,主要内容为林草监测核查执法、陡坡地生态治理和退耕还林省级检查、核实评估、自然保护地核查、专项核查及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等,目的在于掌握各项林草生态工程工作质量、取得的实效;加大对违法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行为的发现、查处和整改,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提升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水平。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具体指标有参与检查(督查)人数25人以上、完成检查报告数量18个以上、参加培训人员数量30人以上。

(2)质量指标:具体指标有培训人员合格率100%、检查(核查)任务完成率95%以上,完成检查(督查)的时间50天以内。

(3)效益指标:及时提供全省陡坡地生态治理和退耕还林造林成效及破坏林草资源的主要指标数据,杜绝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发生。具体效益指标为社会效益指标调查结果被上级部门采纳率95%以上。

3.云南省草原保护修复,主要内容为草原资源监测工作、基本草原划定、草原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区划界定、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草原建设项目检查验收、云南省草地稳碳增汇技术专项等。绩效目标为:

(1)数量指标:开展草原资源本底分析,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同时开展云南省草地稳碳增汇技术专项工作,为开展草原碳汇基础性研究工作奠定基础。开展全省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为编制相关规划以及开展生态保护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开展全省草原禁牧区和草蓄平衡区区划界定工作,为全省开展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等工作提供依据;通过开展草原项目检查验收工作,可反映出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为今后规范、高效、高质量实施项目提供现实参考,也为政府管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具体数量指标为参与调查人数32人以上,完成检查报告数量6个以上、参加培训人员数量35人以上、完成调查任务的时间60天以内。

(2)质量指标: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实现全程质量控制。具体质量指标调查任务完成率95%以上、成果质量通过评审合格率95%以上。

(3)效益指标:完善草原保护修复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提升草原管理水平,推进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强草原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草原合理利用,改善草原生态状况,提升草原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体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外业调查中临时聘用当地林农人次200人次以上、社会效益指标调查结果被上级部门采纳率95%以上。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3)森林:森林是以乔木为主体的生物群落,是集中的乔木与其他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土壤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制约,并与环境相互影响,从而形成的一个生态系统的总体。它具有丰富的物种,复杂的结构,多种多样的功能。森林被誉为“地球之肺”。

(4)草原: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是指一种土地类型,它是草本和木本饲用植物与其所著生的土地构成的具有多种功能的自然综合体。人工草地是指选择适宜的草种,通过人工措施而建植或改良的草地。

(5)基本草原:基本草原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划定进行保护的草原。1.重要放牧场;2.割草地;3.用于畜牧业生产的人工草地、退耕还草地以及改良草地、草种基地;4.对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具有特殊作用的草原;5.作为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的草原;6.草原科研、教学试验基地;7.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基本草原的其他草原。

(6)湿地:湿地是潮湿或浅积水地带发育成水生生物群和水成土壤的地理综合体。包括陆地上天然的和人工的,永久的和临时的各类沼泽、泥炭地、咸、淡水体,以及低潮位时6米水深以内的海域。

(7)自然保护地: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将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

(8)林业数表:林业数表是反映森林、林木各属性之间,以及森林、林木各属性与森林环境、立地、森林产品、森林服务功能之间相关关系的数学表述,其表现形式包括数学模型、表格和图形三种。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部门资产总额30,976,787.29元,其中,流动资产22,722,215.24元,固定资产6,538,743.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9,967.65元,其他资产1,665,860.62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719,814.9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422,559.3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5项,账面原值1,619,721.7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935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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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2023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