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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02-17 20:21:0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林业草原事务,为全省林草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督促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头学、认真学、深入学。2022年内省林草局党组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多次开展集中学习。二是邀请省委党校等单位专家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精神、保密法、国家安全、基础党务知识等专题讲座,组织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邀请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通过视频为全省3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讲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二、完善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机制,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省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一是制定了《2022年云南林业和草原法治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林草中心工作相结合,明确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高林草部门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修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信访工作制度》等,完善了各项工作依法运行机制,保障了相对人合法利益。三是局党组会多次专题研究林草系统法治建设的具体措施,内容涉及《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普法规划、林草资源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多项林草重大内容,持续增强了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实践能力。

三、完善林草法规政策制度体系,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一是完成《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立法草案报审及后续修改相关工作,对多部地方性法规尤其是九湖条例修改提出林草专业意见建议。其中《云南省古茶树保护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公布。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了《云南省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云南省林草局关于贯彻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贯彻落实〈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有关政策的补充通知》共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报送备案。三是出台了《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工作规范》《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试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多个文件,以林长制考核为抓手,督促各州(市)完善适用于地方的执法三项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从规划和制度上完善了林草执法的制度保障。四是完善林草执法协作机制。与相关部门联合制定《云南省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衔接具体措施(试行)》,完善衔接规定,提高林草涉刑案件可操作性,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涉林草案件办理效率,突出双向衔接,解决“以罚代刑”“不刑不罚”问题,建立协作制度,强化林草资源保护工作合力。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密切合作,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相关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当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在办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涉野生动物资源执法。

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维护法制统一,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了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办公室,并聘请云南云之南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团队。除日常法律咨询、文件审核工作外,律师每月两次到局机关开展现场咨询服务,为各处室解答有关法律问题。三是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在局网站公布全局各项权责清单,配合省委编办完成清单动态调整和公布工作,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四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坚持能减则减的原则,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规范流程、减少跑动次数,大幅压减清单内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法定办理时限,部分事项不再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信息等材料,采取信息共享途径获得。规范云南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上传文书范本,精简证明材料,行政审批更加优质便捷、规范高效,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和获得感。深入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直接取消事项4项,实行告知承诺事项2项,优化审批服务事项4项,激发了林草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了行政监管与审批效率。持续改进全流程办事与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降低了行政审批办事成本,高效便民。为更好地监督行政许可服务工作,在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同时,认真推行政府服务平台“好差评”工作。通过在窗口及林草局门户网站公示宣传画、二维码,由服务对象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不断将“好差评”工作各项任务要求落实到位。五是强化执法监督。印发了《云南省林草监测核查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试行)》及《云南省林草监测核查执法监督工作机制流程图(试行)》,对省林草局内部执法核查监督工作进行了分工和规范。通过州(市)自查与省级实地抽查的方式,开展了2022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考评结果已运用在2022年度林长制考核中,作为督促全省林草系统规范执法的有力抓手。六是推进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分管副局长带头示范,参加并通过了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考试。截至2022年底,省林草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13人。

五、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一是印发了《云南省林草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随文印发了林草系统法律法规应知应会清单,明确各级林草部门领导机构及执法、业务部门每年开展集中学法不得少于1次。二是根据业务需要开展了“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专题业务培训,提升林草系统执法能力。三是结合普法责任清单,通过公园展板、主题活动、互动网页、新闻宣传、在线答题、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到机关、校园等地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信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个性化普法活动。四是通过局门户网站,以视频、文字、图片等形式向公众和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内容涉及民法、刑法、森林法、种子法、知识产权法等。五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省普法办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对司法活动有了最直观的认识。六是持续深入推进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宣传。在开展打击种茶毁林、森林草原防火和草原普法宣传中,在少数民族地区同时运用少数民族文字和语言进行宣传。七是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林草职能职责、“放管服”改革、纾困政策等重点领域扩大公开,紧扣政策落地强化回应解读,将清晰的林草政策解读及时公布。八是积极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