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和《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按照《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办法》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DB53/T626-2014)标准,拟认定大理罗时江为省级重要湿地,现将省级重要湿地建议名录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致电0871-65198020,或将有关问题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处。
附件:1.省级重要湿地建议名录
2.大理罗时江省级重要湿地分布范围图
3.大理罗时江省级重要湿地管理界限图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2.大理罗时江省级重要湿地分布范围图
附件3.大理罗时江省级重要湿地管理界限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