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起草了《关于发布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10月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共收到个人反馈意见2条,不采纳2条。具体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发布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采纳情况表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
《关于发布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
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意见采纳情况表
相关文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禁猎期、禁用猎捕工具和方法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