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一次会议第521号提案的答复

2023-05-26 19:01: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分享到:

李爱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解决野生保护动物肇事危害人类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提案》(第521号),交由省林草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省林草部门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推动落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综合防控工作,切实解决受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省林草局印发《关于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排查野生动物肇事重点物种和重点区域,推进组建“猎捕队”“护村队”等队伍。组织泸水市等17个重点县(市、区)开展致害野生动物种群调控试点,有效调控野猪、猕猴等主要致害动物种群数量,降低肇事频率,减少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编制出版《防范野生动物伤害手册》,在重点社区开展入户宣传,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二、稳定实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自2014年全省实施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政策以来,省林草局将其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抓手,积极争取资金,逐步加大保险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十四五”以来,全省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投保1.51亿元,为10.87万起动物致害事件进行赔偿,兑付保险金1.37亿元,其中怒江州投保362.05万元,理赔3185起致害事件,兑付保险金539.55万元。自2022年起,野生动物致人员死亡补偿限额提高至60万元/人。2023年启动修订《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制度。

三、大力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创建,科学划定高黎贡山国家公园(云南片区)范围及管控分区,统筹推进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生境恢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确保生物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健全社区共管和社会参与机制,探索生态保护与区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新模式。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保护自然、服务人民、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宗旨,紧扣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提升野生动物危害防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云南省的生态安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生态根基。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动植物处 褚福印 1808732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