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01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30 19:3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    分享到:

白庆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云龙县林业碳汇产业开发促进山区林农增收致富的建议》(第501号)交由省林草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控排增汇是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具体路径,森林碳汇在实现碳中和目标过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云南省森林资源丰富,多年来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并得到有效管理保护,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不断增强,如何发挥好森林碳汇在碳达峰和碳中和中的作用,一直是林草部门关注的重点。您在建议中指出的林业碳汇开发政策尚未明确,林草碳汇项目底数不清、开发难度大,碳汇知识普及和宣传不够等问题确实是客观存在的,需要立足服务国家和地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来解决。碳汇开发和交易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一种,具有较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有严格的程序和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森林碳汇都可以开发成项目进行交易。

一、关于开展林草碳汇资源本底调查工作,逐步建立林草碳汇计量监测机制。一是持续构建云南省碳汇计量监测体系。自2012年起,在全省选择了301个不同森林类型的样地开展生物量和土壤有机碳含量调查,开展了云南省7个主要树种碳计量标准研究及5个树种生物量扩展因子(BEF)测定研究,建立了全省森林碳汇基础数据库和主要树种生物量模型,为计量全省森林碳储量奠定了基础。二是基于云南省森林资源连续清查监测体系,先后组织编制完成云南省2005、2010、2016、2018、2020年度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年度报告,基本摸清全省森林碳汇的底数(州、县一级尚未实现)。2023年,省林草局将制定《云南省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云南省森林碳汇资源调查技术规范》,指导州(市)、县(市、区)开展碳汇计量监测,为各级政府摸清森林生态系统碳汇资源家底提供技术支撑。届时,云龙县可结合实际开展碳汇计量监测工作,省林草局将在技术服务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关于加快推进林业碳汇项目开发及储备工作。目前,国家已建立了碳交易市场,但仅以碳排放配额交易为主,且明确各省不再建立区域碳交易市场,生态环境部正在完善林业碳汇参与碳交易市场的政策。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积极跟踪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最新政策,配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做好云南省参与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结合云南实际,着手开展碳普惠项目方法学开发,开展《绿美云南碳汇方法学》和《用材林转保护林碳汇方法学》的前期研究,为促进林草碳汇项目开发,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提供基础支撑。结合云南省森林碳汇资源调查工作逐步建立林业碳汇项目库,储备一批林业碳汇项目,为各类主体参与碳汇项目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双碳”战略实施和碳汇项目开发交易需要。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理。近年来,省林草局持续加大对云龙县在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方面的支持。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同意云南省大理州森林草原火灾高危区(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拟于2023年下达投资,将进一步加强云龙县森林草原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协调大理州在云龙县投资75万元建设了5个视频监控点,二期规划建设17个视频监控点,共投资323万元,加强云龙县森林防火监测体系建设。二是2021年下达云龙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20万元,2022年下达云龙县重点区域松材线虫病检测检疫资金15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10万元,两年共计45万元。2022年建成云南省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云龙县县级测报点1个,项目总投资34万元。将云龙县纳入云南省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预计2024年竣工。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继续加大对云龙县在加强森林资源管理方面的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生态碳汇项目开发的关心和支持,请继续关注支持云南省林草碳汇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生态处 向如武 0871—6501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