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废止《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缴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2023-04-23 18:10:26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规划财务处    分享到:

云财非税〔2023〕7号

各州(市)财政局、林业和草原局:

为贯彻《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有关要求,经清理,并经公开征求意见等相关程序,决定废止《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厅关于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缴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非税〔2016〕58号)。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