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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板河管理局荣获云南省“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2024-01-11 18:20:33   来源: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分享到:

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的决定》,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下简称纳板河管理局)榜上有名,荣获“第五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与此同时,纳板河管理局也被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命名为“第七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成为该批次79个获评示范单位之一。

近年来,纳板河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政策以及中央、省、州民族工作部署要求,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融入保护区发展工作谋划与日常实践中,通过全面增强社区居民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同、大力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积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稳步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等举措依法维护纳板河流域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为边疆经济建设发展、生态保护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纳板河管理局将倍加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践行初心使命,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以更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努力促进边疆各民族紧跟时代步伐,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