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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提升制度效能 促进林长履职尽责

2024-03-22 18:23:36   来源: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    分享到:

云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林长制为总抓手,注重发挥制度效能、推动林长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的重难点问题。

一是建立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省全面梳理省级林长巡林调研关注重点事项,制定提请省级林长巡林关注的重点工作清单,形成省级林长责任区情况专项报告,点对点呈报省级林长。各级林长逐级建立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调度机制,层层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发送提示单(函)。适时提醒林长联系单位做好省级林长巡林调研服务保障,共同协作、精心保障省级林长开展年度巡林调研,推动林草资源监管和涉林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等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强化资金稽查提高专项资金拨付率。针对近些年林草专项资金支付到位率低、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各级林长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付,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23年度,全省16个州(市)林草领域中央直达资金兑付率从上年度的59.90%提升到92.34%。

四是林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林长制为抓手,省级林长多次主动到国家有关部委协调对接、争取支持。2023年,争取国家林草局第一批次出台支持云南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配套政策措施;争取中央投资164.73亿元;其中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投资66.12亿元,占全国400亿元总盘子的16.53%,居全国第二;争取林地定额37.9万亩,创历史新高,居全国第一。全省森林资源总量居全国前列,林木植被碳储量达11.7亿吨,占全国10.9%,居全国第一;有效保护38种极度濒危野生动植物,数量居全国第一;草原综合植被盖度80.17%,提前实现“十四五”目标。全省林草产业总产值达4584.86亿元,同比增长26.55%。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