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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成五级林长体系 36999名林长巡林督导

2022-01-14   来源:七彩云端   

日前从云南省林长制办公室了解到,云南省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提前半年建成从省到村五级林长体系,并在全国率先建立由各级人大、政协负责的林长制督查体系。

 

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各级林长36999人,明确了责任区和工作职责,确保山有人管、树有人栽、林有人护、责有人担。

目前,云南省省级层面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全部印发了实施方案,1419个乡镇(街道)、13569个村(社区)均制定了工作方案。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相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林长制领导小组,设置了林长制办公室。

全省各级林长共36999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其中,省级总林长2人、林长16人,州(市)级林长211人,县(市、区)级林长2009人,乡镇(街道)级林长13432人,村(社区)级林长21329人。

 

全省各级林长一体部署、上下联动,下沉开展巡林,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高效、高质抓实林长制工作推进。

 

从省到县,云南省建立了总林长令发布机制,出台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工作督察、信息工作、部门协作和考评办法等6项制度。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林长+森林警长”工作机制,支撑和保障五级林长体系规范、长效运行。围绕森林草原资源保护管理、重要生态系统保护、生态修复、灾害防控、产业发展、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建立“突出问题、重大风险和重点任务”三张清单。

 

省林长制办公室要求,各级林长办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深入推进林长制落地落实,抓紧完善保护发展林草资源的制度体系,以推行林长制求突破、解难题、出成效,促进云南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

林长制如何建立起来

2020年10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云南省林长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由10个县(市、区)率先开展试点工作,为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10个试点县(市、区)分别是: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弥勒市、西盟佤族自治县、西畴县、龙陵县、剑川县、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临翔区、凤庆县、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

2021年5月底前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要求建立完备的林长制组织体系、完善的制度体系和明确的责任体系,树立林长公示牌。

2021年6月1日起各试点单位要根据实施情况,不断地调整完善林长制,确保到2021年12月底建立较为完善的林长制,为全省林长制改革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2021年9月9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

明确了到2021年年底,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林长体系全面建立,相关制度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到2025年,林长制度进一步完善,权责明确、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建立。全省森林覆盖率达657%,森林蓄积量达22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80%,林业产业总产值达4000亿元,林分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生态功能明显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和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到2035年,基本实现林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省林草资源总量保持稳定状态,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效益更加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