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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

2025-05-1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历史沿革

昌宁县观音山国社合作林场,隶属于保山市昌宁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始建于1985年4月,以国家投入资金技术、农民投入土地、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实行利润分成的方式合作成立,是昌宁县第一个国社合作林场。在近40年的探索经营中,林场与3个乡镇15个村(社区)的200个村民小组8451户林农共同谱写出一曲场群双方共同发展的新篇章。

资源禀赋

林场管护总面积4600公顷,森林覆盖率86.61%,林木绿化率90.99%,活立木蓄积32.33万立方米,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灰叶猴、猕猴、豹猫、水獭白鹇、黑颈长尾雉等,有重点保护植物翠柏、红椿等,优势树种主要有云南松、华山松、杉木、秃杉、栎类等。

核心价值

林场管护公益林面积3540公顷,是昌宁新田园城市绿色生态墙和澜沧江沿岸的重要水土保持林,肩负着保障城市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的双重使命。

管理成效

接续奋斗,从荒山秃岭到茫茫林海。林场成立前,因生态遭受极其严重破坏,几万亩光山秃岭,导致水土流失。林场成立后,秉承“以林为本、为林服务、林兴我荣、林衰我耻”精神,先后争取世行贷款、以工代赈、退耕还林、防护林及速生丰产林等扶持项目,成功营造人工林4.2万亩。经过几代人的不懈努力,一片片荒山绿了起来,林场经营面积由开始的0.7万亩发展到现在近7万亩,创造了一个从“荒山变林海”的绿色奇迹。 使命担当,从绿水青山到金山银山。林场始终践行“绿起来与富起来相结合”的发展理念,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国有林场改革为契机,明晰林场与林农双方“权属”,理顺经营管理机制体制,解决制约发展瓶颈,因地制宜、分类经营,使林农在享受生态红利的同时获得更多的经济收入红利。建场至今,林场已兑付林农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45.52万元、林木采伐分成210.78万元、土地租金65.55万元、林地租金分成3.86万元;林区盛产的鸡枞、白菌、干巴菌、红菌等各种特色山珍每年带来大笔收入,成为林区群众的“绿色银行”。 攻坚克难,推动林草产业创新发展。林场在注重加强生态资源保护的同时,着力于将科技成果转化为推动产业发展的现实生产力,勇于探索创新,实施森林抚育2.15万亩,促进林木年平均胸径增长0.33厘米;开展松茸封育促繁试验,建成试验基地120亩,建成林下中草药种植示范基地100亩,对外有偿承包森林1670.5亩发展林下产业,收入55.42万元,成功研究总结出林下野生食用菌人工促繁、林下中药材种植等关键技术措施,在林区及周边群众中大力推广应用,实现科技助农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