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级有关部门和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地的5州市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和有关州市政府签订的第二轮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与建设,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人民政府指出,在人口增长、经济快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污染负荷不断加重的情况下,基本控制住入湖污染负荷,初步遏制住水质急剧恶化的势头,九大高原湖泊水质保持基本稳定,部分湖泊水质有所改善。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推进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玉溪市人民政府等九大高原湖泊所在地的5州市人民政府和省发改委等15个省九大高原湖泊水污染综合防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给予表彰奖励。云南省林业厅获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