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林木种苗管理,提高全省林木种苗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年初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与各州市林木种苗管理机构签订的《2006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责任书》,在各州市自检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验工作记录和档案,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对各州市完成2006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责任的情况进行了考核。经统一考核打分,责任制考核平均分为79.8分,其中:最高分为97分,最低分为55分。根据责任书中的规定,考核出德宏州、保山市为一等奖,文山州、迪庆州、玉溪市为二等奖,丽江市、思茅市、红河州为三等奖。通过2006年度林木种苗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实施,调动了各州市开展林木种苗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种苗行业管理比以前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各项种苗工作都有起色,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种苗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