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曲靖市狠抓采伐管理,严格审批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林木采伐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人做到采伐前认真调查、采中监督到位、采后严格检查,确保了木材采伐工作按规有序进行。2006年度曲靖共计采伐林木21.3万立方米,其中农民自用材2.6万立方米,采伐烧柴3.3万立方米,非“天保”区采伐商品材蓄积1.6万立方米,专项指标林木采伐蓄积13.8万立方米,均控制在采伐指标内。曲靖狠抓采伐迹地更新工作,建立了采伐更新风险抵押金制度,按照更新面积罗平县交纳200元/亩,师宗县交纳50元/亩、其它县(市)区根据各地实际交纳30—50元/亩,对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更新任务的,由县林业局利用抵押金组织更新,保护林地资源。2006年曲靖对8430余亩的采伐迹地进行了更新,迹地更新的同时,对迹地周边的宜林地进行造林,依托更新共计完成造林9572亩,成活率达85%以上,并实行专人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