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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厅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

2007-06-04 00:0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接到《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紧急通知》文件后,云南省林业厅迅速向全省各地转发了文件,并结合该省实际,就如何贯彻《通知》精神,对全省提出了相关要求。一是要求全省各林业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或修订好国家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加强开发建设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做好占用征用林地和林木采伐管理,加强对影视拍摄等大型户外活动的管理。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应遵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州市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办理审批手续,建设单位一律不得动工兴建。对违反总体规划和有关规定从事开发建设、擅自转让或出让森林旅游资源经营权、破坏森林旅游资源等违法行为,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严肃查处。二是要求各有关州市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按照《通知》的相关要求抓紧对辖区内国家级森林公园规划和建设情况开展一次自检自查,并将自检自查和处理结果上报省林业厅,省林业厅将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重点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