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林草要闻 > 正文

云南省种苗总站被授予“无毒单位”称号

2007-06-12 00:0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近日,云南省种苗总站被中共官渡区区委、官渡区人民政府授予“无毒单位”称号。自开展“无毒单位”创建活动以来,省种苗总站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创建“无毒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学习禁毒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将创建活动纳入各科室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并通过电影、宣传栏、永久性标语、讲座及参观禁毒教育基地等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职工和家属充分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性和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了职工及其家属的预防和抵御毒品能力。由于制度健全,宣传力度督促检查到位,全站无一例吸毒、贩毒、制毒的现象发生,省种苗总站创建“无毒单位”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